6、网友“小小泰迪”提问:当收到群众举报官员时,会采取什么实际性的措施?又如何避免官员犯错呢,有没有什么规定?
【答】:组织部门目前已建立起信访举报、“12380”电话举报和网络举报“三位一体”举报平台。对于群众的举报,无论是匿名的,还是实名的,我们都将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启动调查核实程序。实名举报的,我们会及时向举报人反馈调查核实情况。如经调查核实,举报情况属实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组织纪律处理;触犯法律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我们常说要做到“关口前移、靠前监督、发现在小”,这也是对领导干部的关心关爱和保护。从实践情况看,在加大干部违法违纪查处力度的同时,我们高度重视预防干部违纪违法。一方面,加强干部的日常教育,通过理论学习、学习先进、警示教育等办法,筑牢干部的思想防线,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另一方面,重视干部的日常管理,通过开展干部家庭财产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年度述职述廉等办法,在制度上约束规范干部的职务行为。
7、网友“快乐生活”提问:大专证书班毕业人员是否有资格参加市直单位中层干部选拔?有文件规定“中层领导干部年龄达到男57岁、女53岁的,一般不再担任领导职务”,如何解读?
【答】:关于您提的第一个问题,《宁波市市直单位中层(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甬组通〔2009〕9号)有明确规定,参加市直单位中层选拔的,“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由于大专证书班毕业不具有大专学历,因此,大专证书班毕业人员不能参加市直单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
关于您提到的第二个问题,也就是市直单位中层领导干部退二线年龄的问题。甬组通〔2009〕9号文件规定“中层领导干部年龄达到男57岁、女53岁的,一般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由于该文件出台时,处级女干部延迟退休政策尚未出台,男女干部退休时间还不一致,所以当时文件对男女处级干部退二线年龄也有所区别。2010年10月底,浙江省委组织部通知,“现任处级女干部凡能坚持正常工作,本人自愿的,可暂缓办理退休手续”。据此,市直单位中层干部男女退二线年龄都已调整为57岁。
8、网友“呼呼”留言:请问非党员能否有进入干部班子的渠道和希望?
【答】:培养选拔党外干部是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党外干部队伍建设,是促进我市科学发展、推动民主政治建设的现实需要。市委历来高度重视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近年来,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非中共党员干部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了党外干部培养选拔的工作目标、政策措施和具体要求。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创新方式方法,不断完善党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比如,从统战工作的需要和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出发,对党外干部的选拔使用采取一些硬性规定和政策措施,促进党外干部健康成长。又如,积极探索完善选拔任用机制,通过竞争上岗、定向推荐等方式,把优秀党外人才选拔到重要平台、关键岗位使用。近年来我市实施的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中,专门拿出一些职位面向党外人士招考。从实践情况看,一批政治坚定、能力突出、群众认同的党外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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