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法治宁波建设的决定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年12月29日 09:17

 

  六、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加快法治社会建设

  25.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依法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深化法治宁波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的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推动、指导基层依法治理的重要作用,深化“基层和谐促进工程”,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完善基层服务管理机制。依法推进村(社区)自治,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依法完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资集体协商、厂务公开等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园区)建设。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充分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政策扶持和分类指导,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帮教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探索建立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制度,规范“小微权力”运行,整治村(社区)牌子台账多、考核评比多、创建达标多、报刊杂志订阅多、便民服务中心多头管理等“五多”问题。推动志愿者服务专业化、组织化、制度化、规范化。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

  26.健全依法维权和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构建依法维护群众权益体系,建立健全矛盾预警、利益表达、协商沟通、救济救助等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健全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机制。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依法培育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健全村(社区)法律顾问、基层法治促进员、“小巷法官”等制度,提高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实效。完善信访工作制度,严格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严格落实信访事项终结机制,把信访纳入法治轨道。

  27.深化平安创建活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平安建设中的难题,着力提升平安建设的法治化水平。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完善深化平安建设长效机制。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影响社会安定的问题,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法打击暴力恐怖、涉黑涉毒、邪教等违法犯罪活动,健全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及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机制。依法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安全生产、损害生态环境、破坏网络安全等重点问题治理,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进县(市)区应急联动和治安联勤指挥中心建设,健全应急指挥、联动处置、应急救援、舆论引导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8.加强法律服务。把公共法律服务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公共服务范围,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协同、专业发展、项目合作的原则,推进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司法所,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健全司法救助体系。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和质量评价机制、监督惩戒激励机制、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积极发展和规范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业。大力发展民商事仲裁,加强劳动仲裁,提升仲裁公信力。加强涉外法律服务。

 

稿源: 中国宁波网  编辑: 柯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