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21.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坚持把全民普法守法作为依法治市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广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进一步落实《宁波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重点加强国家工作人员、企业经营管理者、青少年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全面落实学校法治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充分发挥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在普法教育中的职能作用,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提高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把“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双驱动四治理”、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作为深化法治宁波建设的实践平台,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22.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在法治建设中的教育、熏陶、示范、引导作用,大力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繁荣与发展。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深入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积极构建法治文化传播体系,充分利用各种公共文化设施宣传法治理念。加强法治文化产品创作,着力打造一大批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有机统一、深受群众喜爱的法治文化精品力作。统筹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提高法治文化传播能力。组织开展重大法治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
23.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发挥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当代宁波人共同价值观,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开展廉政文化教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组织道德论坛、道德讲堂、道德修身等活动。制定实施《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行动纲要》。完善以“文明有礼宁波人”“宁波好人”“最美宁波人”“宁波道德模范”为主体的道德荣誉体系,用先进典型引领社会道德风尚。
24.加快社会诚信建设。逐步完善信用制度,依法建立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市场主体和公民个人共同参与的社会信用体系。发挥政府诚信在社会诚信建设中的导向作用。强化社会公众诚信教育,健全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建立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立全市统一的“失信名单”,构建社会信用评价体系。规范发展信用服务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