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城乡规划条例》已由宁波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表决通过,浙江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核通过,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更广泛地宣传《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帮助广大网民更好地解读《条例》,中国宁波网2011年12月30日特别推出视频《对话》:如何正确解读《城乡规划新条例》。围绕《条例》中的几大亮点进行一次视频直播,与网民在线及时互动。 欢迎广大网友届时在线收看,如您有何问题咨询或有何建议提供,请在页面下方留言或拨打《对话》热线电话87100000,互动QQ:1121310921。 陈 波 宁波市规划局法规监督处处长 蔡培荣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