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的空白:群租问题法律层面的缺失
总言:据了解,跟租房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多在十几年前就已制定,但涉及群租房现象的法律法规却是一片空白,到底谁能管,谁去管,一直没有“标准答案”。 国家已有的法规规定,一定要按照原始结构分割房子。但是新规只是笼统规定。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并没有明确执法主体。一旦碰到这样的情况,你找物业去说,物业说不是他们管,要找居委会,找到居委会却被推给了公安局,找到公安局,公安局说要找建委和消防部门,这样相互推诿。
无奈的现状:群租矛盾突出,法规出台还在调研阶段

回顾:2010年的时候:市建委房交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针对群租房矛盾突出的问题,目前已经由市政法委牵头,市政府法制办和市公安、建设、规划、城管等部门参与,在今年展开调研,准备出台地方性的法律法规,规范房屋租赁市场,这样群租房的矛盾已可破解。

尴尬的境地:群租扰人也自扰
网友怒吼:宁波什么时候能禁止群租?
鄞州一豪宅分割十几间成了群租房 宁波最牛群租 50人欢聚一堂
一种声音:如果可以 谁愿群租

然而,还是有不少人在为“群租”说话,不少人认为房价高、房源少的现实迫使学生、外地务工人员采取“群租”的方式生活。他们的意见大致如下:

Cary :如果可以,谁愿意群租啊。如果不是群租,真的一套房子住个两三户人,那房租得多少啊,他们的工资才多少,还要生活,还得养家糊口,如果条件具备,没有人愿意去住这样的房子
亚热带季风 :管什么,我看很好,市场需求,能去住这样的房子也是实际困难,政府老爷们又解决不了,群众自己解决了,不是很好吗

张三的歌曲:市区房子的租金太高,作为刚入职场的大学毕业生,这点薪水根本承担不起。”所以高校毕业生或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才会成为“群租”的主力军。

还有人将6人共用1 厕的蚁族81平群租窝视为韩式温馨住宅? 不担心坏人和寂寞,房租平摊经济又实惠?

另一种声音:贫穷的人连安全的权利都没有吗
面对那些为群租撑腰的人,有网友认为那些所谓“尊重市场需求”的论调看似同情外来人员,实质上对他们的生命安全极不负责。按这种逻辑,一些贫困山区村民为脱贫而种鸦片贩毒品这样的市场需求也应去尊重?殊不知为群租说好话实质上是顾小利而不顾大义。若要真正保护这些人的权益,应明确最重要的一点,即任何人都有权租住没有安全隐患的房屋。
第三种声音:再穷也无权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尊重市场不能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谁都无权将本身的弱势作为牺牲群租客和相邻邻居利益、危害公共安全的借口,无权影响他人的生活。住在这样的群租房边上,估计没有人会好受的。
住在群租房边上的人们 伤不起
遇到如此无理房东 邻居神经出问题 楼上有6个厕所 叫 我怎么安心
到底谁来管事?处于管理“真空”!

问小区物业公司,他们均表示:“物业本身属于服务行业,没有执法权,对于‘群租’的房屋,即使有业主投诉,我们也只能尽量做工作。”

而据了解,公安机关只负责对小区内人员的管理和治安事件的处理,对于“群租”行为,他们并没有相应的执法权力。

在“群租”房治理过程中,消防部门主要任务只是对住宅小区公共部位的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对整治“群租”房内的火灾隐患依然缺乏执法依据。

房屋出租行为的主管部门在当地建委。“按照我们现行的法律规定,没有对‘群租’做出一个直接的定义,更多的是从房子如何合法出租的角度进行规范。”市建委办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下面有一个房产监察支队,主要对随意破坏房产原有结构这类的野蛮装修行为进行查处,而对于市民因为“群租”而受到的困扰,他们并没有执法权力。

【网上发布厅·民声调查】群租是否困扰过你 网友热情参与

《对话·网上发布厅》曾经关注过宁波群租房的问题,并经过初步调查后,在宁波晚报发表了《群租,安全隐患何其多》一文。

该文章见报后,我们的热线电话0574-87682587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热线,老百姓们纷纷打进电话来倾诉其他业主群租房屋带给他们的困扰。

可见深受群租之害的大有人在。

为此,《对话·网上发布厅》发起了一次关于宁波群租现象的民声调查,参与投票网友80人,其中百分之64%的网友收到过群租现象的困扰,72%的网友认为该现象应该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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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中 老百姓这样说
·张三的歌曲:切断中介二房东从房租中捞取暴利 禁止隔断群租 从源头上扼杀安全隐患 还老百姓安居权!
·yashaosifen :归根结底是ZF的保障房到哪里去了
·窗台白鹅:外来人员租住问题可依法通过不改变房屋结构和功能的正常合租、集体公寓、廉租房等方式来解决,而不应任其蜗居在无任何消防、卫生设施的几平米的小黑屋里自生自灭
·lcb9791 :请人大政协委员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进行调研,制定有关房屋出租方面规范的相关提案, 建议立法限制群租群居并应加大检查执法力度!
·陈铭龙:住建部在发布相应租房管理办法的同时要能够采取有效措施,比如建设足够多的公租房和廉租房,让那些收入相对较低的群租者有方去住,能住得起。
·决策者应充分做好前期调研,考虑群租族的经济承受能力。杜绝几年前上海、广州建设流动人口公寓时,因选址偏离城市中心,造成交通成本高,最终门庭冷落,不了了之。
放眼全国 群租已成为埋藏在城市的一枚定时炸弹

·2009年8月30日上午,北京市丰台区蓝调国际小区一套群租房发生火灾,烧化厕所管道

·2009年8月30日北京群租房火灾烧毁排水管道致数十居民受损;因楼上将一套三居室分隔成十二间小屋出租给二十多人导致污水淹楼下。事故引发了北京“群租第一案”。

·2007年上海群租房火灾致七名外来群租客死亡……

可是人家是怎么做的

日前,上海出台禁止群租细则,一间房间只能出租给一个家庭且人均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

从9月开始,广州强拆“房中房”并处房主5万到10万元罚款;近日,北京发出联合整治群租通告,群租房违规隔断须拆除。

北京市昌平区公安分局、消防支队、城管大队等8部门成立百余人的联合执法队,已清理小区838间地下群租房。

结束语

在新的法律法规出台前,在没有明确执法主体之前,我们是不是也能想一些办法呢?比如说,物业可跟业主事先签订物业合同,规定房屋不得转租,或是群租,如果违反,物业可与业主委员会一起起诉当事业主。有关职能部门也可以对这种群租房,以涉嫌非法经营旅馆进行调查;或是以其违法装修、改变房屋原有规划用途等事实,进行查处……若是多管齐下,像北京等地联合执法,解决问题是不是更容易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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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网上发布厅 本期责编:何巧巧 吴莲 邮箱:ishiheye@163.com QQ:112131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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