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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看待《婚姻法解释(三)》

    最近,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三的出台引发网民的热议,让很多正面临结婚或准备结婚的人们乱了阵脚,很多网友认为这将或多或少改变人们的择偶要求,也有人觉得鼓励AA制是好事,更有网友将其戏谑为“乐坏开发商、愁坏丈母娘”。那么如何正确看待理解婚姻法新解释呢?

   8月26日下午2点30分—3点30分中国宁波网特推出视频《对话》:“ 如何正确看待《婚姻法解释(三)》 ”,届时将邀请有关专家帮您解读,同时网友可以在线参与节目互动交流。您有任何想咨询的问题,或想表达的观点,欢迎在直播页面下方留言,或登录中国宁波网天一论坛发帖、提问,同时也可拨打热线参与电话:87100000,互动QQ:1121310921,以便嘉宾及时帮您解决!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副庭长 潘国悦 ; 浙江海音律师事务所主任 宁波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 陈燕; 宁波市天一公证处公证员 曾远涛; 法学教授 唐先锋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副庭长 潘国悦
浙江海音律师事务所主任 宁波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 陈燕
法学教授 唐先锋
宁波市天一公证处公证员 曾远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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