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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实名制”悬疑:是否为收税前兆?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07月06日 09:43

  该不该纳税

  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将达到4755亿元。这是十分庞大的一个数字,如此大的基数如果不纳税,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是不公平的。

  “对于经营者来说,纳税是天经地义的,你赚到钱肯定就要给国家交税。”资深IT评论员、红麦软件总裁刘兴亮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实施实名制并不是监管的目的,而是一种手段,其最终目的肯定还是收税,实名制就是收税前的一个信号灯。

  目前,国内电子商务行业的经营主体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公司形式存在的B2C网站以及已经进行工商注册的公司或个人,这部分主体一般会同时经营线上和线下两种渠道,他们的经营活动已经进行了纳税;另外一部分就是未经工商注册的个人网店,这部分主体虽然经营额度较小,但数量庞大,他们才是新规中真正可能涉及到的群体。

  毋庸置疑,我国电子商务产业依旧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是需要各方扶持而非打压的产业,那么对于电子商务规范政策的实施,就需要慎之又慎。

  除此之外,网络卖家还有一个特殊性,就是其构成情况比较复杂:有的是在校的学生,有的是下岗失业的人群,有的店主仅仅是把自己的闲置物品在网上出售,他们中的很多人交易量很小,让他们交税并不现实。

  “所以我们一直在呼吁,应该按照规模、大小等划分开来,不同的情况要区别对待。”刘兴亮对《法人》记者表示,他建议按照营业额的多少来确定纳税门槛,比如每个月不超过1000元的部分无需交税,超过1000元以上的部分交税,且收入越多交税越多。

  正望咨询副总裁、电子商务分析师周洪美也认为,实名制的推出就是相关政府部门加强监管的一种信号,网店纳税并无不妥,但收税政策的出台必须相对谨慎,并且应该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考虑到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还不成熟,也没有方便、科学的征税手段,电子商务征税只能在探索中进行。”周洪美认为,其实针对个人网店是否征税的探讨,在一定程度上是很多人对政策的恐慌和误解造成的。

  周洪美表示,就他的了解,近几年电子商务产业的新趋势是传统企业进军电子商务,而个人行为正在逐渐淡出,所以税收问题并没有大家想象的严重。

稿源: 中国江苏网  编辑: 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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