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日起,国内网店实名制将正式施行。此规定源于国家工商总局于6月初出台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明确规定在网络上开店经营的自然人必须进行实名认证。
此前,有关网店实名制的探讨已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北京市曾于2008年出台过实名制相关规定,但执行效果并不理想。
关于实名制的争议一直存在两种观点:网购消费者认为,实名制有利于打击不诚信的网店,规范网络买卖行为;而一些网店店主则担心,实名制是否意味着接下来要面临营业执照的问题,以及针对网店收税的问题,后者是网店经营者最为担心的事情。
与北京市2008年出台的监管规定不同,此次新规并未明确涉及营业执照的问题。但是随着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大,网购产业已逐渐形成规模,一些大型的网店销售业绩相当可观,这部分收入需不需要纳税,显然值得探讨。
新规的担忧
新规是否为收税前兆?这是很多网店店主最为担心的问题。一些中小店家认为,去工商部门办理登记,首先要一趟趟去跑,其次需要一定的费用,可能因此增加很多成本,新规一旦实施,自己有可能面临倒闭的窘境。
2008年7月,北京市工商局出台的“要求从事电子商务交易的主体均应进行注册登记”的规定,就因受到各方面的批评而无疾而终。所以这一次,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相关规定仅要求实名登记,对工商注册则不做强制要求。
“目前个人卖家在大型的第三方平台如淘宝、拍拍等网站上开店已经要求实名注册了。”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正望咨询副总裁、电子商务分析师周洪美表示。
比如在淘宝网开店首先要通过支付宝实名认证,支付宝认证也可以通过与支付宝关联的银行卡进行实名认证,而银行卡均是实名制。因此在淘宝开店不仅是个人身份的实名认证,同时还是与交易账户相关联的实名认证。其他一些中小卖家比较集中的网购平台,如拍拍、易趣和百度有啊等,也均已要求卖家“实名制”开店。
“因此工商局实名制的规定仅仅是程序上规范了这种要求,实质上不会有太大影响。”周洪美表示。
有网店店主担心,免税一直以来都是网店低价的法宝,如果纳税政策施行,网购将失去价格优势。但实际上,网店的低价法宝不仅仅是免税一种,还包括场地费、人工费等方面的成本优势。
一些网店的销售规模已经相当可观,继续避税纳实际上是有失公允的。而在买卖交易过程中,如果连对方是谁都不清楚,总会存在很多潜在的风险,所以网店实名制肯定是大势所趋。
周洪美认为,实名制本身并不会打击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恰恰相反,如果实名制能够为产业带来一次洗牌,淘汰掉利用互联网的隐秘性坑蒙拐骗的不法之徒,反倒有利于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