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国家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食品安全法》自6月1日实施以来,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具有重要意义。6月17日下午3:00~4:00本网对话将与您共同关注“关注食品安全 共创美好生活”。对话欢迎您在此留言提问,参与电话87682579。
嘉宾介绍
对话现场
宁波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宁波市质监局副局长:朱学峰
宁波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宁波市工商局副局长:陈红萍
宁波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处长:胡 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