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教你如何读懂存款保险条例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年12月30日 10:59

  酝酿了22年,存款保险制度终于出台,标志着我国金融改革进入新阶段。

  3月31日,《存款保险条例》公布,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正式建立。4月1日,就存款保险制度的相关问题,央行召开存款保险专家座谈会,央行副行长潘功胜、专家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专家学者对包括存款保险覆盖范围、赔付限额、50万以上存款保障问题等社会各界关心的热点进行了分析解读。

  “存款保险作为当前金融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已经研究、酝酿了多年。”潘功胜表示,存款保险制度作为金融业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制度安排,和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宏观审慎监管一起,共同构成金融安全网的组成部分。

  潘功胜表示,存款保险作为市场化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在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完善金融机构运行机制、提升银行体系的稳健性方面有着重要作用,可以在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存款保险以立法的形式,为存款人的存款安全提供明确的法律保障。

  “这是当前金融领域的重要改革,而且是一项基础性、前置性的改革。存款利率的全面放开,民营银行准入的进一步放开,都需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专家表示,“另外它是对我国金融安全的改进和加强,同时它是一个金融稳定的长效机制。面对中国进一步改革开放,特别是面对融入国际,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

 

  覆盖范围:只保境内法人

  存款保险的覆盖范围是金融机构普遍关注的,对此,《条例》明确,中国存款保险制度全面覆盖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覆盖范围包括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设立的法人银行,商业银行、城商行、农信社全部纳入。”专家对此解读称,外国银行在中国的分行,以及中国的银行在海外的分行不纳入,只保境内的法人。目前国际惯例是都不保境外机构在境内的分行,也不保本国机构在境外的分行。

  “所以这是一个强制保险,所有的银行都要加入。”专家表示,“当然将来可以根据改革开放的需要,根据跨境合作的需要,跟某些国家和地区的存款保险当局签署双边的备忘录。”

  “对于存款账户覆盖面来说,人民币存款、外币存款都属于存款保险的覆盖范围。”专家对此解释称,无论是个人还是法人,对公对私的存款都纳入,然后本金和利息都是属于受保的范围。但是金融机构的同业存款和高管人员在本机构的存款不受保障。

 

  赔付限额并非固定不变

  《条例》明确,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另外实行限额赔付、限额保障。

  “目前限额是50万,这是2013年底人均GDP的12倍,这个也远远高于国际上的平均水平。国际上保险限额都普遍在人均GDP的2到5倍,而我们中国是12倍。”专家表示,中国情况特殊,是高储蓄率国家;另外,中国的家庭储蓄在一定程度上充当了自我保障。因为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尽完善,所以保障比例定得较高。

  “从账户调查来看,50万的限额覆盖了所有几十亿个存款账户的99.63%。所以这是一个账户覆盖率非常高的限额水平。”专家说。

  此外,赔付限额并非固定不变,从国际上经验来看,也进行了定期或不定期的调整。

 

  50万以上存款并非无保障

  “50万是最高的赔付限额,并不意味着50万以上就没有保障。”专家说,从国际上来看,金融机构倒闭以后,办理清算的案例比较少。大多数都是通过收购承接,通过存款保险基金提供一定的财务支持进行公开招标,让健康的机构收购倒闭的机构,让好的机构承接这些倒闭机构的全部或大部分资产负债。

  专家介绍,美国从2008年以来,共倒闭512家银行,主要是中小型银行。央行统计,其中95%的案例是收购承接。真正清算的只有10多家,占2%。还有一些大的银行实行了救助。

  “我相信将来大多数的案例还是通过收购承接。”专家表示,“中国的存款保险条例也规定了中国出现了小银行的倒闭,我们也是根据成本最小化,在直接赔付和收购承接之间取一个成本最小的选择,所以并不是说50万以上就没有保障了。”

  此外,专家补充表示,从市场约束的角度,并不是储户得到了全额保障,倒闭机构的股东所有的股权灭失,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具有一定的市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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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第一财经日报  编辑: 柯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