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举行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年12月29日 11:28

 

  重点

  确保政府一切活动都在法治框架内开展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依法治国的核心要义就在于通过法律规范公权力边界,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决定稿里强调,“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也就是说,要确保政府一切活动都在法治框架内开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将大幅减少执法队伍种类

  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决定稿提出了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等多方面的要求。刘奇说,要让依法行政成为各级政府的自觉行动,“确保一切活动都在法治框架内开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对于行政效能不高的问题,他分析原因是“一些部门职能错位越位缺位,造成一些领域‘政出多门’却‘问责无门’。”他指出,要以构建“大部门制”为方向,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提高政府行政效能。整合执法主体、配置执法力量,解决重复执法、多头执法和执法效率低下的问题。

  决定稿里也提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构想,即“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理顺城市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林和海洋渔业等执法监管体制,整合执法主体,大幅减少执法队伍种类,探索多种形式的部门联合执法,推动跨部门、跨领域基层综合行政执法。”

  法治建设成效将纳入政绩考核

  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决定文本里也用了专节来论述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问题,还提出“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内容”。

  为什么要特别强调领导干部的重要责任?刘奇说:“这是因为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与领导干部对法治的信仰密切相关,领导干部的引领示范极为关键。领导干部在思想上真正信仰法治,在行动上带头践行法治,始终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思维、法治的程序开展工作,就能带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遵法守法的良好风气。”

  所以,作为领导干部来讲,一定要认认真真讲法治、老老实实抓法治,并且要成为一种坚定的信念、成为一种良好的政治习惯。 特别是要正确处理“法”与“权”的关系,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时时处处以法律来规范自己、约束自己,决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让人民在每一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英国哲学家培根有一句名言:“如果公民犯罪污染的是水流,那么司法不公污染的则是水源。”

  司法公正,成为决定稿中浓墨重彩的篇章。决定强调要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

  对此,刘奇说:“对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该记录的要记录在案,该通报的要及时通报,该追究责任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让神圣的司法权不受人为因素的干预。”

  决定还提出,要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法官、检察官调离、辞退或者作出免职、降级等处分。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刘奇说,也就是“要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对此,决定提出,相关部门要探索建立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平台,完善涉案财物处理信息公开机制,建立健全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失信公示、威慑和惩戒机制,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稿源: 东南商报  编辑: 柯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