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人才发展新政策的说明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年09月14日 13:23

  近期,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了酝酿已久的《关于实施人才发展新政策的意见》(以下简称“人才新政”)。下面,我就实施人才新政的有关情况作简要说明。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快建设“蔚蓝智谷”和人才生态最优市,紧扣产业链布局人才链、创新链,全力做好引才育才、留才用才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全市人才总量目前已达173.9万人,比2011年底增长59.4%,共有84个高端团队和266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入选“3315计划”,其中60人入选国家“千人计划”、154人入选省“千人计划”,同时又从省外引进“国千”人才60多名,以年薪资助的形式支持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1066人。这些人才创办或参与创办的企业,有的已经成为当地纳税百强,有的正在过会上市,有的打破国外技术垄断、填补国内空白,有的承担国家大量重大科技专项研发任务。总的来讲,这几年宁波在海内外人才中的知名度越来越高,人才创业创新的集聚效应越来越强,人才发展对经济转型升级的支撑作用也越来越有力。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市人才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创新转型发展的更高要求,人才发展水平对跻身全国大城市第一方队的支撑度还不够强。在城市之间人才争夺更加激烈的大背景下,我们原有的人才政策优势正在逐步弱化,人才政策本身也存在缺位分散、分类不清、覆盖不广等问题。因此,为了破解我市人才政策中的短板,保持我市人才政策的持续竞争力,全力落实“双驱动四治理”决策部署,为我市跻身全国大城市第一方队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我们启动了人才新政的制定计划。在刘书记、卢市长和相关市领导的重视支持下,由市委组织部牵头,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通力合作、克难攻坚,多次组织召开不同层面座谈会,“五上五下”广泛征求各类人才代表,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级相关部门,以及在甬高校、科研院所的意见建议,认真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做法经验,最后形成了人才新政。可以说,人才新政的起草过程,就是一次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统一认识、凝聚共识的过程,是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具体实践,也是增强人才工作合力的重要实践。

  这次人才新政分五大方面25条,主要创新点体现在九个“首次”上:

  一是首次制定人才分类目录。首版的人才分类目录着眼我市人才现状和人才实绩贡献,将人才分为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特优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拔尖人才,以及高级人才、创客人才、基础人才、民间优才等8个层次,这个分类基本涵盖了我们所需的各类人才,有助于开创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今后每2年动态调整一次。

  二是首次实现新政加总规的融合。采取创新为主、适当集成的方式,通过特色创新、吸收创新、扩面创新,创新的政策内容占85%以上。同时,将一些分散的重大政策进行总规式集成,有助于政策宣传和落地,便于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知晓查询,有更多的获得感。

  三是首次实现对各类人才全覆盖。新政将境内与境外人才,中国籍与外国籍人才,创新人才与创客人才,高层次人才与基础性人才、实业人才与创投人才等全面纳入,力求尽快改变人才结构不优的问题。

  四是首次对特急需人才给予政策扶持。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宁波发展特别需要创投、创客等“两创”人才,以及科技企业家、创业投资家等“两家”人才,为此新政列出专门政策扶持条款,从强化创业融资扶持到支持创投机构发展,从创新突破鼓励科技人才创业机制到培育创客人才的生态环境,共有4条13款的集中性政策。

  五是首次建立了创业扶持的动态升级扩面机制。新政在原有“3315计划”团队A类2000万元、B类1000万元、C类500万元扶持的基础上,对顶尖人才团队领衔的重大项目升级到最高1亿元的项目资助;对入选“3315计划”人才(团队)创办的企业,5年内成长发展较快、对宁波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较大的,经认定后再给予最高500万元后续资助;对经自主培养升级为特优人才、顶尖人才的给予50万元和200万元较大力度的奖励;将海外工程师政策扩面到外籍设计师、规划师、咨询师、教授、研究员等高层次人才,增强政策开放度和国际化;对计划上市的企业和企业核心带头人均有不同金额的补助。

  六是首次形成了海内海外人才引进的互补机制。前几年,为了抢抓国际人才转移流动的机遇,我们通过实施“3315计划”重点引进海外创业创新高端人才。随着我市城市能级提升、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信息经济、港航物流、金融创投、文化体育、教育卫生、时尚创意、科技服务等紧缺人才和团队。为此,我们坚持海内海外两个人才市场并重,以“泛3315计划”为抓手,对入选“泛3315计划”的人才给予50万元资助、团队给予100-500万元资助,与原有“3315计划”相得益彰、形成姊妹篇。

  七是首次构建了引育、发展、评价、服务、兑现为一体的人才工作链条。既在引进培育、发展支持上舍得花重金,又在软环境建设和优化服务上下功夫,力争使宁波成为人才生态最优市。比如,在人才评价上,逐步实现企事业单位人才评价的两个自主、两个直接,“两个自主”即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对人才职称和技能人才进行自主评价,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可以对行业内人才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自主评价;“两个直接”即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资格直接打通,符合条件的海外人才等可直接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在引才激励上,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强化中介的引才激励,对投资机构“以投带招”或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推荐引进领军及以上人才的给予一定奖励,对市级“人才大使”、海外人才合作中心提供工作经费和成效奖励。在服务保障上,实施3H工程,即以住房、家庭、健康为重点,为人才营造舒心生活环境。对新引进的顶尖、特优、领军、拔尖和高级人才,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和15万元安家补助,新引进的高级人才3年内购房的再给予15万元补贴,其他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标准从购房总额的1%提高到2%。

  八是首次打破了一批政策落地的固有门槛。比如,引进博士等高级人才安家补助范围,覆盖到非财政全额拨款的企事业单位。又比如,事业单位引进领军及以上人才时,不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可制定收入分配倾斜政策,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九是首次建立人才工作“一报告、一述职”制度,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报告人才工作、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项述职制度,传导工作压力,强化责任落实。

  新政实施期限为5年,涉及到的财政经费支出,除少数由县(市)区、开发区承担或市县两级共同承担以外,大部分由市本级承担,今后5年市级人才发展专项投入将新增5亿元。具体政策已印发给大家,这里不再一一说明。总的来说,整个新政有创新度、有含金量、有影响力,下步重在狠抓政策落地、监督检查,新政兑现落实情况将作为全市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对接,把与自身职能相关的政策,切实细化好、解读好、兑现好、宣传好。上午会议结束后紧接着还将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人才发展新政,带动掀起宣传热潮,让各类人才对新政全面知晓、深度了解。同时,我们已逐条明确了新政执行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经费列支渠道,争取10月底前出台有关条款的具体操作细则。

稿源: 中国宁波网  编辑: 周海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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