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历】李伟明,男,1960年7月出生,1990年11月入党,1997年10月起担任江东区福明街道明一村(社区)党支部书记,2002年9月起兼任明一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
【先进事迹】18年来,李伟明全身心投入明一村(社区)发展,带领全体班子成员,“抱团做事”,始终坚持“党建在前、群众在先”的工作理念,大力弘扬“敢于创新、勇于争先”的“明一精神”,探索创立以自主开发、二次开发、合作开发为主要模式的集体经济“三元开发”模式,创新推行“党员首议”、“民主决策五步法”、“四权五监督两报告一接待”等制度,建成500余平方米的明晨天地党员综合服务中心,将明一从一个贫穷“落后村”变为名副其实的富裕“龙头村”、“样本村”。在他任职期间,股份经济合作社实现了跨越式发展,2014年合作社账面总资产达到3.55亿元,比2002年股改时增长了6倍,2014年经常性收入达到4462万元,股东年人均分红达8万元,位列全市第一。并先后获得省级文明单位、宁波市文明村、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其本人也先后被授予省、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任职感言】“一人富裕不算光荣,共同富裕才算幸福”

办公室记录股民意见建议

七一 前夕看望社区老党员

向考察团介绍明晨天地党员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