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应6家企业缴纳工资保证金:拖欠工资有"紧箍咒"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年05月28日 10:41

  1月19日上午,宁波十目伊町食品有限公司向宁波银行下应支行缴纳总额2万元的工资保证金,这是下应街道有效开展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试点工作的缩影。

  据了解,目前我区已出台《鄞州区租用场地经营企业工资支付保障暂行办法》,办法要求全区租用他人厂房(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用工的各类企业,以现金、抵押、担保或质押等方式,到指定银行办理工资支付保证金业务,保证金额度按租赁企业2个月的工资总额确定。当该租赁企业发生欠薪行为,以及因企业主逃匿造成职工工资无法支付情况发生时,工资支付保证金用于支付拖欠的职工工资。

  “该措施可以有效防范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克扣职工工资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下应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工作人员介绍说。据悉,下应街道作为鄞州区开展该项制度的试点单位,已完成对辖区内租赁企业的走访、汇总及政策讲解工作。截至目前,辖区内已有6家租赁企业完成工资支付保障手续,劳动监察中队下一步将继续深入开展相关工作,为实现该项政策的全区推广积累经验。

  记者胡启敏通讯员施莎璐俞薇

稿源: 鄞州日报  编辑: 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