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背景:“十五”时期,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要把城市化作为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必须建设几个具有国际性功能、跨省域影响力与较强创新能力的城市,以强化浙江省在全国及长江三角洲地区的战略地位。这一战略部署要求宁波应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增强中心城市辐射与集聚功能。与此同时,国务院批准的《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1995-2010》中明确提出发展三个都市区的目标,其中宁波都市区由宁波市区、舟山市区、奉化市区组成,实现甬舟港口整体开发,要求宁波城市突破现有的城市格局框架和城市形态,从更大的空间范围内考虑设施的配置、交通的联系和产业的联动。鉴于此,宁波开展新一轮《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的编制。
规划方案:规划确定宁波市城市性质为“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港口城市,长江三角洲南翼经济中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并从国家长远发展目标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出发,在对人口发展因素、趋势及土地、水、环境合理容量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确定中心城的城市规模至2020年人口为250万,建设用地为312平方公里。市域形成“以宁波中心城为中心,二区、T轴为主体”的面向杭州湾的开放式空间布局结构,中心城形成“两带三片双心”组团式的结构。
规划特点:从着眼中心城到关注城乡统筹,从规模扩张到品质提升。一是坚持城乡区域统筹,按照市域—市区—中心城三个层次分析研究城市的空间发展并统筹安排区域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推进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二是坚持可持续发展和以人为本的规划理念,使城市发展与经济发展水平、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防灾减灾能力相协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三是坚持现代化和适度超前的原则,建立相应的现代化设施建设标准;四是处理好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的关系,营造兼具江南水乡与现代港城的城市个性,形成江、河、湖、港、桥融为一体的城市风貌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