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背景:国务院86年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自实施以来,在指导宁波城市合理发展、综合协调城市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宁波市政治、经济、社会发生了显著变化,宁波在长江三角洲及沿江区域的战略地位和职能日益突出,原总体规划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与当时城市建设的矛盾较为突出,且随着二十一世纪的来临,规划期限2000年即将到期。为满足20世纪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适应跨世纪发展,有必要开展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
规划方案:规划从对接上海强劲发展和浙江省对宁波市产业结构调整的新要求出发,从大区域角度研究未来城市发展势态,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发展方向。明确城市性质为“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三角洲南翼经济中心”。中心城的城市规模至2010年人口为130-150万人,建设用地约126平方公里。城市空间在上版基础上进一步扩张,形成以三江片(包括老市区、科技产业园区、鄞县中心区、邱隘)为核心,镇海片(包括镇海、江南新区)、北仑片(包括北仑、大榭岛)为次核心,布局合理、功能明确、环境优美的开敞组团式结构。
规划特点:结合时代背景,在城市性质中进一步突出港口和历史文化名城,确立了长江三角洲南翼经济中心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