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背景:1984年4月,党中央和国务院把宁波市列为全国十四个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沿海城市之一,宁波市的对外开放和港口的开发建设,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关注,宁波市的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来编制总体规划所考虑的出发点、工作范围以及指导思想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为更好地适应宁波市深水港口的开发建设、对外开放、市管县和城市经济体质改革的新形势,1985年5月,省政府决定重新修订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
规划方案:规划确定了宁波的城市性质为“华东地区的重要工业城市和对外贸易口岸、浙江省的经济中心”,城市规模至2000年人口为96万,建设用地为100平方公里,宁波市区形成由老市区、镇海发展区、北仑开发区三大片组成的有机统一体,并提出城市在规划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明确“把宁波建设成为布局合理,交通便捷,生活方便,信息畅通,文教科学发达,技术先进,城乡经济繁荣,生活富裕,生态环境协调,舒适、优美的新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港口城市。”
规划特色:突出工业和对外贸易职能的城市性质,确立省经济中心地位。城市由中心城向沿海跳跃发展,奠定了宁波城市组团式的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