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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形势下总规修改的重大意义
- 优化网络结构,完善综合交通体系
- 促进城乡统筹,调整城市发展规模
- 科学配置资源,完善城乡空间布局
- 强化空间管制,构建城乡生态格局
- 总规深化实施的打算
发布人:市政府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王洪平
城市总体规划作为政府统筹城市发展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改革开放以来,根据不同阶段时代背景和发展机遇,宁波共开展了3次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分别于1986年、1999年、2006年获国务院批准,对指导我市各阶段城市发展产生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城乡规划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加快规划体制改革,健全空间规划体系,做到一个市县一张规划图,一张蓝图干到底。随着中央新型城镇化工作的推进,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海洋经济等战略的实施,我市正在全力打造“港口经济圈”,加快推进“双驱动四治理”,积极建设美丽宁波,努力提升城市综合实力和区域竞争力。与此同时,现状中心城区人口与用地规模均已突破2006版总规的远期目标。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需要,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作出了修改城市总体规划的决定。
虽然这次总规修改不是全面修编,但正值宁波处于推进新型城市化、落实国家战略、打造港口经济圈的关键时期,谋划城市的总体发展,对我市在提升区域竞争力、促进城市转型发展、构筑现代化大都市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修改后的城市总体规划,将为我市更好地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落实国家和省里的各项战略决策、依法治市、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加科学、更富效率的规划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