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上午10点50分,宁波市眼科医院副院长吴国海的办公室响起了急促的电话铃声。打电话来的是汪彩霞女士,她说,59岁的父亲去世了,打电话过来是为了完成父亲汪长新生前的愿望——捐献眼角膜。
当天13:25,宁波市眼科医院角膜取材组顺利到达浙江省中医院下沙分院汪先生的病房。14:45,在主管医生开具死亡证明后,亲人和医务人员向汪先生深深三鞠躬。汪腊一医生小心翼翼地取下了汪先生的角膜后放在角膜保存瓶中带回宁波。经过角膜病组医生连夜的角膜处理和角膜受捐者的准备,23日早上10点钟,余姚56岁的章先生(化名)做了角膜移植手术,手术非常成功。汪先生的另一只角膜放在宁波市红十字眼库冰柜保存,将进行角膜板层移植。
据吴国海介绍,按照新的角膜捐献规定,角膜捐献者应提供非角膜移植禁忌症医疗检查凭证,如艾滋病、梅毒、乙肝、丙肝化验单及角膜门诊病历等,之前的镇海NB177号捐献者因无法提供以上资料就没有完成捐献,非常遗憾。提醒捐献角膜的爱心人士,在捐献前尽量能提供相关材料,新的捐献登记表和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在宁波红十字会网站上可以查到。(现代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