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开展工业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培育试点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答】
坚持“应用牵引、政府推动、企业主体、集成创新、试点突破”的原则,自2013年起,每年选择2-3个劳动密集型特色块状产业作为试点,以应用试点企业的技术改造为载体,建立起应用试点企业和本市装备制造企业紧密合作、科研院所及配套企业积极参与的分工协作机制,共同研发制造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促进特色块状经济转型升级,助推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
优惠政策
1.试点应用企业对第一条生产线按改造试点项目要求实施技术改造的,按实际设备和研发技术投入额,予以30%的补助;
2.第二家应用企业购置首条研发制造的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实施技术改造的,按实际设备和技术投入额,予以15%的补助;
3.装备制造集成企业为扩大研制产品产能而实施的技改项目,按产业链技改专项中的龙头企业技改项目政策予以扶持。
政策依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业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改造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13〕224号)
【更多政策详见】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政策法规栏目链接地址:http://www.nbeic.gov.cn/zcfggk/index.jhtml
宁波市8718公共服务平台网站链接地址:http://www.87188718.com/
工业强市31条专题链接地址:http://www.cnnb.com.cn/duihua/gyqs/index.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