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升级】重点总部企业提升发展的优惠政策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10月22日 16:42

 

  【问】重点总部企业提升发展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

  对重点总部企业2012年后开展总部功能提升、国内外市场拓展、企业兼并重组和二三产融合发展等四种形式能级提升的,分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两类按地方财力贡献择优补助各5家,经市总部办和市财政局审定后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补助:

  1.总部功能提升。对企业实现区域总部向全国总部转变、列入“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或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等提升方式之一的,且企业从生产制造和传统经营向投资控股、运营决策、研发设计、贸易物流、品牌营销等高端总部功能提升发展转变,投资超过5000万元的予以支持;

  2.国内外市场拓展。鼓励企业扩展分支机构和营销网络,利用电子商务、贸易物流等经营模式打通国内国际市场,完善总部企业组织架构,增强辐射能力。对企业市外设立营销子公司5家以上、建设销售网络并且上述子公司形成年营业收入超过5亿元以上;或成立专门电子商务公司,并且其年营业收入超过5亿元以上的予以支持;

  3.企业兼并重组。鼓励企业开展跨国并购、整体引进、战略合作等多种形式扩大企业规模,增强发展能力,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一体化发展。对企业并购投资金额超过1亿元且并购后取得绝对控股权的予以支持;

  4.二三产融合发展。鼓励企业实现或部分实现制造业服务化、智能化和外包服务,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与提升,提高第三产业比重,对制造业企业融合发展服务业,新注册服务业企业实缴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营业收入超过5亿元的予以支持。

  政策依据:《宁波市总部企业发展激励实施办法》(甬总部办〔2014〕1号)

  

  更多政策详见】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政策法规栏目链接地址:http://www.nbeic.gov.cn/zcfggk/index.jhtml

  宁波市8718公共服务平台网站链接地址:http://www.87188718.com/

  工业强市31条专题链接地址:http://www.cnnb.com.cn/duihua/gyqs/index.shtml

稿源: 宁波市经信委   编辑: 孔庆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