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升级】产业链配套企业技术改造的申报条件和优惠政策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10月22日 16:42

   【问】宁波市产业链配套企业技术改造的申报条件和优惠政策是什么?

   【答】

  一、申报条件

  企业条件

  经认定的产业链配套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2.上年主营业务收入原则上需达到1500万元以上;

  3.在产业链龙头企业提供的配套厂家名单范围内;

  4.企业管理规范、综合能耗指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与龙头企业无资产关联。

  项目条件

  1.项目性质为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内容应符合专项内容主题和产业发展方向;

  2.产业链配套企业技术改造专项,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应达到500万元以上,其中设备(技

  术)投资达到350万元以上;

  3.项目的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二、优惠政策:按项目竣工后的实际设备(技术)投资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单个项目市财政专项资金的补助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政策依据:《宁波市企业技术进步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甬经信技改〔2014〕216号)

 

  【更多政策详见】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政策法规栏目链接地址:http://www.nbeic.gov.cn/zcfggk/index.jhtml

  宁波市8718公共服务平台网站链接地址:http://www.87188718.com/

  工业强市31条专题链接地址:http://www.cnnb.com.cn/duihua/gyqs/index.shtml

稿源: 宁波市经信委   编辑: 孔庆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