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工程(技术)中心与企业研究院有什么区别?优惠政策是什么?
【答】
一、主要区别
1.建有企业工程(技术)中心且已运行2年以上、以及上一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亿元等条件是认定企业研究院的必要条件;另外申报企业研究院的企业必须是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2.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对知识产权要求比较低,近3年有4项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或1件发明专利即满足基础条件;而企业研究院对知识产权要求较高,至少2件发明专利,或10件软件著作权。
二、优惠政策
1.认定的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给予40万元资助;
2.认定为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或者省企业技术中心的给予补足100万元资助;
3.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或者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给予补足500万元资助;
4.经认定的市企业研究院根据认定年度前3年的研发经费总和,按比例给予最高为100万元的奖励(等同年度内已获得的各类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视同本条款奖励);
5.省企业研究院参照市企业研究院奖励办法,给予累计最高为200万元的奖励(等同年度内已获得的各类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视同本条款奖励)。
政策依据:《宁波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甬科高〔2011〕89号)、《宁波市企业研究院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甬科高﹝2013﹞100号)
【更多政策详见】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政策法规栏目链接地址:http://www.nbeic.gov.cn/zcfggk/index.jhtml
宁波市8718公共服务平台网站链接地址:http://www.87188718.com/
工业强市31条专题链接地址:http://www.cnnb.com.cn/duihua/gyqs/index.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