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行业两化融合整体水平提升项目的申报条件和优惠政策是什么?
【答】
一、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为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且满足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1)行业协会出面申请,本行业内6家以上企业参加;
(2)同行业其中一家企业牵头,6家以上(含6家)企业联合申请。
2.项目实施软件服务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已实施过50家以上工业企业,用户满意度在98%以上;
(3)具有系统软件开发能力和同时在6家企业实施信息化项目能力;
(4)项目实施后,企业信息化水平达到单项覆盖阶段以上;
(5)软件服务商提供的软件价格不高于正常报价的25%,服务价格不高于正常报价的50%。
3.项目软件在通用软件基础上进行针对性开发提升,其应用对于本行业生产过程自动化、智能化水平、生产管理信息化水平、销售服务网络化水平的提升具备突破作用和示范推广意义。
4.有6家以上企业同一时段进行实施。项目实施期限为上一年10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
二、优惠政策
行业两化融合示范项目每年根据行业发展需求,重点择优筛选不超过2个行业进行补助。每个行业总补助额原则上不超过150万元。
政策依据:《宁波市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甬经信科技〔2014〕199号)
【更多政策详见】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政策法规栏目链接地址:http://www.nbeic.gov.cn/zcfggk/index.jhtml
宁波市8718公共服务平台网站链接地址:http://www.87188718.com/
工业强市31条专题链接地址:http://www.cnnb.com.cn/duihua/gyqs/index.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