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先进装备重点领域首台产品认定及优惠政策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10月22日 16:42

 

  问】宁波市先进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的认定条件和优惠政策是什么?

  答】

  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以下简称首台(套)产品)是指本市企业首自主研发制造,并经用户单位使用且符合宁波市重点领域及年度扶持重点的成套装备或单台产品,包括国内首台(套)、省内首台(套)和首试首台(套)三种基本类型。

  一、认定条件

  1.认定国内、省内首台(套)产品应符合以下条件:

  (1)产权明晰。申请单位经过其投资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在国内外依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或者通过依法受让取得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申请单位拥有该产品注册商标的所有权;

  (2)设计制造及售后服务能力强。具备产品设计及主要关键部件的制造、组装能力,产品市场前景好,已投入产业化应用,能满足售后服务要求;

  (3)创新能力强。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掌握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关键工艺或应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在结构、性能、材质、工艺等方面对原有产品率先进行根本性改进,产品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取得标志性突破,并具有显著的节能和低(零)排放特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4)技术先进。对于申报国内首台(套)产品,在同类产品中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对于申报省内首台(套)产品,在同类产品中应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5)质量可靠。通过省级(含宁波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的检测。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6)产品已应用于重大工程或相关领域,能够提供至少一项产业化应用案例。

  2.认定首试首台(套)产品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工业转型升级投资指南》、《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修正)》等相关投资导向目录要求,对国民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影响大、关联度高的重点领域的重大技术装备或实现关键领域的重大突破,对提升我市块状经济发展有重要意义的装备;

  (2)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产品申报前尚未发生销售。

  二、优惠政策

  1.国内首台(套)产品每项奖励100万元、省内首台(套)产品每项奖励50万元。获得首台(套)认定证书的产品,优先列入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采购目录。认定为首台(套)产品的单位,应将认定结果作为研发人员考核、

  晋升、提级和职称聘用的重要依据。

  2.鼓励和引导本市企事业单位使用本市首台(套)产品;给予首次使用首试首台(套)的产品的单位一次性风险补偿,原则上按采购合同金额的50%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政策依据:《宁波市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认定管理办法》(甬经信技改〔2013〕218号)

 

  更多政策详见】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政策法规栏目链接地址:http://www.nbeic.gov.cn/zcfggk/index.jhtml

  宁波市8718公共服务平台网站链接地址:http://www.87188718.com/

  工业强市31条专题链接地址:http://www.cnnb.com.cn/duihua/gyqs/index.shtml

稿源: 宁波市经信委   编辑: 孔庆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