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创业者可享受的社保补助政策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10月22日 16:42

 

  问】创业者可享受哪些社保补助政策?

  答】

  一、创业者社保补贴

  优惠政策:本市户籍人员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2012年1月1日后在市级统筹区内新创办创业实体(部分特定行业除外),可申请享受补贴。补贴标准为企业依法应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新创办个体工商户的为前述标准的三分之二)。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创业带动就业岗位补贴

  优惠政策:在市级统筹区域内新创办的企业(特定行业除外)2012年1月1日后新招用本市户籍人员,可申请享受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带动1人就业每年补贴2000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被带动就业的人在同一家企业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政策依据:《宁波市人社局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预防失业促进就业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甬人社发〔2013〕20号)

  

  更多政策详见】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政策法规栏目链接地址:http://www.nbeic.gov.cn/zcfggk/index.jhtml

  宁波市8718公共服务平台网站链接地址:http://www.87188718.com/

  工业强市31条专题链接地址:http://www.cnnb.com.cn/duihua/gyqs/index.shtml

稿源: 宁波市经信委   编辑: 孔庆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