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宁波市统筹区中小微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助的政策是什么?
【答】
一、享受对象
毕业两年内首次就业、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满一年(办理就业登记、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必须为同一家企业)的宁波生源毕业生、非宁波生源硕士以上研究生、与宁波签订人才智力项目合作框架协议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简称“高校毕业生”)。
二、优惠措施专科学历3600元/人,本科及以上学历6000元/人。
三、主要材料
1.《中小微企业录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补助申报表》一式三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及其复印件;
3.企业与高校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其复印件;
4.高校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
5.当地人社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申报程序、时间及地点
企业向所在地的县(市)区人社经办机构提出申报,申报方式为一年一次,申报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至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政策依据:《关于受理2013年度市统筹区中小微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助的通告》
【更多政策详见】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政策法规栏目链接地址:http://www.nbeic.gov.cn/zcfggk/index.jhtml
宁波市8718公共服务平台网站链接地址:http://www.87188718.com/
工业强市31条专题链接地址:http://www.cnnb.com.cn/duihua/gyqs/index.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