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的优惠政策是什么?
【答】
1.对入选工程的人选,培养期内分别给予第一层次最高每人10万元、第二层次最高每人6万元;2.择优资助的第三层次人选最高每人2万元。对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序列和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的人选追加每人一次性资助3万元;
3.对部分可望取得重要成果或突破性进展的工程培养人选实施重点资助,每2年开展一次重点资助人选的选拔,每次选拔不超过15人,追加每人一次性专项培养资金10万元。(培养工程人选选拔工作每2年开展1次)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甬人社发〔2011〕245号)
【更多政策详见】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政策法规栏目链接地址:http://www.nbeic.gov.cn/zcfggk/index.jhtml
宁波市8718公共服务平台网站链接地址:http://www.87188718.com/
工业强市31条专题链接地址:http://www.cnnb.com.cn/duihua/gyqs/index.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