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宁波市院士工作站的申请条件和奖励政策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10月22日 16:42

 

  问】宁波市院士工作站的申请条件和奖励政策是什么?

  答】

  一、申请条件

  1.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申请,每年申报1次,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和科协、市级学术团体、市级企事业单位科协负责归口申报;

  2.每年6月底之前,申报单位填写《宁波市院士工作站申请表》(见附表)一式两份,经归口申报单位初审后,由宁波市院士服务和咨询中心统一受理;

  3.市科协组织对申报单位进行调研、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经市委组织部、市科协批准,于每年9月联合发文公布并授牌。

  二、奖励政策

  1.批准为市级院士工作站满1年后,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经费20万元;2.经申报、批准为省级院士工作站的,市级财政再给予一次性配套资助经费20万元;

  3.被批准为国家级院士工作站的,市级财政再给予一次性配套资助经费30万元。

  政策依据:《宁波市院士工作站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甬组通〔2010〕38号)

 

  更多政策详见】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政策法规栏目链接地址:http://www.nbeic.gov.cn/zcfggk/index.jhtml

  宁波市8718公共服务平台网站链接地址:http://www.87188718.com/

  工业强市31条专题链接地址:http://www.cnnb.com.cn/duihua/gyqs/index.shtml

稿源: 宁波市经信委   编辑: 孔庆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