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厂房】标准厂房分割转让的条件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10月22日 16:42

 

  问】标准厂房分割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答】

  标准厂房产权分割转让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一是要位于小微企业创业园和小微企业集聚区;

  二是要经规划部门同意并出具相关意见;

  三是国土部门出具同意分割登记的意见;

  四是由住建部门根据产权登记的相关规定办理房屋登记后,再由国土部门办理土地分割登记。至于是否以整栋或整层为分割单元进行分割以规划意见为前提;

  五是出让合同中另有约定。

 

  【更多政策详见】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政策法规栏目链接地址:http://www.nbeic.gov.cn/zcfggk/index.jhtml

  宁波市8718公共服务平台网站链接地址:http://www.87188718.com/

  工业强市31条专题链接地址:http://www.cnnb.com.cn/duihua/gyqs/index.shtml

稿源: 宁波市经信委   编辑: 孔庆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