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到“新三板”和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挂牌有哪些扶持奖励政策?
【答】
1.市政府对在“新三板”挂牌企业的企业,给予每家企业50万元奖励;
2.对全市范围前40家在经认定的区域性场外市场挂牌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实现外部股权融资500万元以上的挂牌企业,给予每家企业30万元奖励;
3.对企业因挂牌规范需要形成新增税收中的地方留成部分,参照企业上市有关政策给予补助,单家企业市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200万元。县(市)区政府另有相关配套政策。
政策依据:《宁波市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甬金办〔2013〕25号)
【更多政策详见】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政策法规栏目链接地址:http://www.nbeic.gov.cn/zcfggk/index.jhtml
宁波市8718公共服务平台网站链接地址:http://www.87188718.com/
工业强市31条专题链接地址:http://www.cnnb.com.cn/duihua/gyqs/index.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