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萍:出口信用保险在国际上的历史已近百年,是世贸规则所允许的扶持对外贸易和投资的国际通行惯例。各国政府大都对出口信用保险给予政策支持,有的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建立国家出口信用保险制度;有的通过注入资本金、提供再保险、减免税收、设立出口信用保险基金等方式,提供财政支持。我国的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是以国家财政为后盾,围绕服务国家战略,为企业出口商品,开展服务贸易、对外投资和工程承包等经济活动提供风险保障,在支持我国外经贸发展,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以及促进经济增长和国际收支平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说到中国信保的政策性特点,我觉得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首先是它的成立背景。中国信保是在我国成功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改革开放进入新的历史阶段的背景下,国家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政策性金融体系和外经贸促进体系而于2001年12月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政策性保险公司。2012年12月,中国信保成立十一周年之际,公司改革实施总体方案和修订后的章程正式获得国务院批准。国家再次向中国信保追加注资200亿元人民币,中国信保领导班子列入了中央管理。可以说,中国信保的政策性定位进一步明确,支持和服务国家外经贸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其次是它的业务属性和经营原则。中国信保承办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是以国家财政和国家信用为后盾,支持我国产品、技术、服务、资本“走出去”的政策性金融工具,是我国外贸促进政策体系中的核心组成部分。中国信保始终奉行保本经营的原则,全力保障企业出口应收账款安全,补偿因各类贸易项下风险造成的应收账款损失。最后一个方面是政府重视。十多年来,特别是08年金融危机以来,政府和社会各界越来越重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防风险、拓市场、利融资、增效益”的独特政策功效。在2009、2010年连续两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落实和完善出口信用保险等各项政策措施”。2011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对信用保险提出了明确期望,要求“用好信用保险等出口政策工具”、“健全出口信用风险保障机制,扩大保险覆盖范围”。2009年5月和2012年5月国务院出台的稳定外贸的若干政策措施,以及2012年9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稳定外贸发展“国八条”,出口信用保险都是其中重要内容。而今年6月1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在研究部署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中,也提到要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支持企业“走出去”等相关内容。可以说,政府层面对出口信用保险这一稳增促调金融工具的运用及重视程度是非常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