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固确立生态立市理念共同建设秀美宜居家园

  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全市各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生态优先不动摇,坚定不移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抓好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深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环境污染综合治理,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全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先后被评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最佳人居环境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当前,宁波正处在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阶段。加快建设生态文明,既是“六个加快”战略和“四好示范区”建设的题中之义,也是缓解资源环境约束、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我们要牢固确立生态立市理念,把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的重要任务,注重全面协调推进,勇于突破薄弱环节,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水平,让全体市民在秀美宜居的家园里舒心安心生活。

  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强化节能减排降耗,以环境保护倒逼转型发展。坚持扶优汰劣、扩新治旧,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全面推进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行动,坚决淘汰一批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的落后产能,关停一批改造无望的重污染企业,推动产业结构由“重”向“轻”、由“旧”向“新”转变。严格实行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环境准入制度,完善规划环评和项目联评审批联动机制,切实提高项目建设的环保准入门槛。深入开展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活动,积极推进企业小循环、园区中循环和社会大循环,以最小的资源代价和环境成本实现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环保科技专项,积极推进资源节约替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零排放”技术、绿色再制造技术的开发应用,增强科技对环境保护的支撑保障作用。

  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必须主动回应群众关切,以环境改善的实际成效惠及于民。扎实推进清洁空气行动,逐步扩大禁煤区范围,强化机动车尾气、工业废气、施工扬尘防治,广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让老百姓看到更多的蓝天白云。扎实推进清洁水源行动,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大城市内河治理力度,使更多城市内河“流畅、水清、岸绿、景美”。扎实推进清洁土壤行动,加大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重点防控行业、重点防控企业污染整治力度,强化农田土壤重点污染区的治理修复,从源头上防止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对群众健康的危害。扎实推进清洁海洋行动,严格控制入海污染物总量,加强海洋生态屏障区和滨海生态走廊建设,确保近岸海域水质基本稳定。

  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以严格刚性的措施维护环境安全。坚持把生态环保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建立完善环境保护考核问责制度,对未完成环境保护目标责任、未考虑环境影响而致使决策失误、处理不当造成重大污染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地方政府的责任,并予以“一票否决”。严格执行跨县市重点生态保护区的环境空间管制要求,完善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风险评估制度,牢牢守住环保标准的“红线”。加强环保立法和相关规章制度建设,健全部门联动执法机制,用铁的手腕依法查处各类危害群众健康、威胁环境安全的违法行为。加快数字环保建设,充实基层环保机构力量,全面提高环境安全动态监管能力。

  保护生态环境是全社会的崇高责任和光荣义务。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自觉把生态文明理念贯穿于生产和生活、投资和消费、建设和管理的各个环节,努力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使“绿色”真正成为宁波发展的主色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