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旭东,198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直属四中队负责人。从事城管工作以来,他一直在直属四中队埋头工作,从一名普通队员逐步成长为中队负责人,在这5年时间里,在平凡岗位上坚持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发扬钉子精神,将自己的激情与智慧,努力与创新全部倾注于平凡的城市管理工作。
当他还是一名普通队员的时候,就在责任路段巍星路上与队友一起顶着烈日、淋着雨每日徒步巡查,每日进店面进行劝导,纠正违章,同店主面对面宣传市容管理的法律法规,经过日积月累和不懈努力,在“宁波市市容环卫杯”考核中一举拿下了第一,创造了97分的高分。
位于小商品市场背后的便民服务摊点,这里的摊主把符旭东都亲切地叫作小符,从这一服务摊点成立至今已有4年多时间,各摊主也从最初的疑虑、不安定逐步转变成信任、满意,这些同符旭东经常与各摊主交流沟通、热心服务密不可分。为了让各摊主安心在此定点设摊服务,符旭东动脑筋想办法,一方面利用报纸、广告牌、网络替摊主宣传,另一方面尽可能为他们做好管理服务:夏天提供遮阳伞、矿泉水、抗暑药,为他们降温避暑;不管他人在哪里只要出现跳闸断电,小符都会赶来积极同市场中心沟通协调,保障摊主们的生产用电。现在各摊主搬进了安全牢固,崭新漂亮的遮雨棚,避免了风吹日晒,对小符一如既往的服务交口称赞。
城市管理工作既要热情服务更要依法管理,让群众心服口服。
巍星路上有并列经营的两家水果店,一直以来存在跨门营业,垃圾乱倒等违规现象。经过耐心劝导,警告教育之后,两家水果店仍然我行我素,不配合管理。为此,符旭东掌握充分证据,依照法定程序,严格依法办案,通过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开创了城市市容管理强制执行的先河,极大地提高了城管执法的权威。
在改进执法程序,完善执法案件方面,符旭东也不断进行尝试,做敢于吃第一个螃蟹的人。由他主办的一起对某快递公司长期占道堆放,影响市容的案件,经过详细调查取证,完善各项程序,应用新的说理性案件执行标准,使该案件被市政府法制办评为2011年度余姚市“十佳行政处罚案卷”。
一次,城区某装修公司乱倒装修工程垃圾被城管队员发现。在数次警告教育责令改正无效的情况下,符旭东与同事依法要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该公司老板为逃避处罚,私下给符旭东送礼请求免于处罚。在符旭东严词拒绝的情况下,他竟然丢下东西夺路而逃。最后,符旭东上门将他所送礼物如数归还,同时依法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正是这种清廉自尊的作风赢得了当事人的尊重与敬佩。
符旭东,一名基层的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人员。他用“坚韧的工作态度,真心实意的服务精神,敢于创新的精神”生动诠释了严格执法、依法执法、公正执法的深刻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