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淑婷同志于2010年6月担任象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许可科科长,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城管窗口工作。两年来,她坚持把“服务发展、服务群众”作为核心任务和基本职责,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追求的目标,爱岗敬业,真诚服务,干事勤、业务精、作风实,获得群众好评,在2011年度直接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中,满意度为100%。2010年度被评为优秀窗口主任和授予“孙茂芳式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2011年度再次被评为优秀窗口主任,并在全县2011年度“百名科长执行力”评议中获得“执行力建设十佳科长”荣誉称号,在她的带领下,象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获2011年度宁波市“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先进单位。
该同志始终以实现城市“洁化、美化、亮化和序化”为己任,认真履行“城市管理员”、“窗口服务员”、“文明宣传员”职责,依法快速审批事项,严把现场勘查关、审查关、审批关,经常深入现场踏勘、审查项目,2010至2011年共审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挖掘城市道路、户外广告设置、建筑垃圾处置等事项1530件,无一件差错。并能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调查研究,2011年初,针对象山门面招牌、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审批标准、依据太笼统,没有具体的技术规范,在操作中难把关等情况,即对象山户外广告的设置现状进行调研,撰写了《关于规范我县城区户外广告管理的调查与思考》,在县委《调研与决策》刊物上发表,要求规范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建议得到领导采纳。以方便群众办事为出发点,切实做好审批服务工作,不断优化窗口审批服务,提出了“服务环境整洁、服务制度健全、服务言行文明”的行政审批服务规范化建设要求,制定了审批工作程序标准、服务标准及窗口内部考核办法。以高效、透明、便捷为目标,抓好审批服务工作,2011年事项办理时间再次提速38.1%,把人性化服务贯穿于工作的各个方面、每个环节,针对城管事项审批特点,推行现场申请方式,减少群众来往窗口的次数,获得县行政服务中心审批服务工作创新三等奖。在国家卫生县城、省文明示范县城创建工作中,利用窗口对外宣传的优势,印制了温馨提示小卡片和印有城管工作内容的小折扇,向办事对象面对面宣传城市管理要求,以提高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主动性,促使市民自觉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