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市民:
为我市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和公共文明行为,现向广大市民倡仪“左超右行(立)”文明行为,倡仪如下:
一、无论您是驾驶机动车、电瓶车,还是骑自行车,请保持右侧行驶,当您需要超过前车时,请放慢速度,观看左侧是否安全,能鸣笛的请鸣笛提醒前方行人或车辆,缓速超过后,回归右侧行驶。
二、当您行走在人行道上时,请尽量保持沿右侧行走,倘若您需要超过前方行人时,请观看周围是否安全,超过后请回归右侧行走,方便后面的车辆行驶和行人。
三、当您在商场或地下通道乘坐电梯时,请保持右立,尽可能为左侧留出空位,方便其他人超前,若您需要超前,请示意前方人员,超过后回归右立。
四、当您在乘坐公交车或某个餐厅就餐时,请尽可能选择右边座位坐下,为后来人员提供方便。
无论是在我们生活中的行、立、坐等方面,只要大家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公共道德,人人献点爱心,人人承担一些责任和义务,相信在广大市民的实际行动和共同努力下,创建宁波文明城市一定会遍地开花!
倡仪人:一位普通市民
网友(心距为零)
编辑: 凌丽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