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宗旨
通过对推动宁波城市的时尚女装、事件、达人的评选,倡导积极、健康、向上的新风尚,展现宁波时尚、文明、现代、和谐的城市新形象。
二、组织机构
主办:第十四届宁波国际服装节组委会
承办:宁波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执行承办:宁波市群众艺术馆
宁波市服装协会
合作伙伴:太平鸟集团
媒体支持:宁波电视台
宁波日报
宁波晚报
现代金报
东南商报
中国宁波网
宁波人民广播电台
三、活动内容
1、“十大时尚达人”评选活动;
2、“十大时尚女装”评选活动;
3、“十大时尚事件”评选活动。
4、开幕式暨颁奖晚会。
本次评选活动将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评选阶段,时间为2010年9月10日—2010年10月8日。第二阶段为颁奖晚会,时间为2010年10月20日晚。
四、推荐须知
1、凡参加评选的单位或个人,需详细阅读《第十四届宁波国际服装节“太平鸟·时尚风”——魅力宁波系列评选活动方案》,接受《方案》所有规定条款。
2、提交《第十四届宁波国际服装节“太平鸟·时尚风”——魅力宁波系列评选活动》之“十大时尚达人”、“ 十大时尚事件”推荐表。推荐表可登陆中国宁波网www.cnnb.com.cn下载,也可至宁波市群众艺术馆(药行街117号)表演艺术指导部领取,咨询电话:87195826。
3、提交《第十四届宁波国际服装节“太平鸟·时尚风”——魅力宁波系列评选活动》之“十大时尚女装” 评选推荐表,推荐表可向宁波服装协会领取,咨询电话:87309739
4、填完推荐表及有关材料分别寄送至各活动办公室:
(1)“十大时尚达人”、“十大时尚事件“材料寄送地址:宁波市群众艺术馆(药行街117号)表演艺术指导部;邮编315000;联系人:马爽刚。报名时间:9月10日起,截止时间以9月25日活动截止日邮戳为准。
(2)“十大时尚女装”材料寄送地址:宁波市服装协会;(江东区中山东路629号新京大厦916室)邮编:315040,联系人:周红燕。报名时间:7月25日起,截止时间以9月25日活动截止日邮戳为准。
五、评奖办法
1、活动组委会将对推荐材料组织预审,入围候选人简介发布至活动网站(www.cnnb.com.cn)公示;
2、公示期间,公众可进行投票;
3、组委会组织评委会审议,结合公众投票情况,最终确定三类项目评选的获奖名单。
4、获奖单位或个人须出席组委会组织的颁奖晚会,并配合活动办公室进行前期的拍摄工作。
六、其他事项
1、参评选手有行贿、送礼等行为,或填报参评资料弄虚作假,取消其参评资格,对已获得的奖项予以撤消,追缴获奖证书、奖牌。
2、组委会有权无偿使用入围者的肖像、影像资料。
3、主办方根据活动的需要和实际情况有权修改活动内容、规则、奖项等。
4、参选者对活动产生异议,可向主办方提出意见,对主办方的答复和处理意见不服,可向主管单位提出复议。
5、本次活动解释权属于“第十四届宁波国际服装节“太平鸟·时尚风”——魅力宁波系列评选活动”组委会。
·“十大时尚达人”报名推荐表
·“十大时尚女装”报名推荐表
·“十大时尚事件”报名推荐表
宁波国际服装节组委会
二○一○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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