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至2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汪志芳带领的省人大调研组对我市水资源管理工作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的主要内容是《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重点是水资源保护与利用、水库型饮用水源地保护与治理、节水等工作开展情况。
调研组认真听取了市人大城建农资环保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贯彻实施《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工作开展情况。据了解,我市虽地处江南水乡,却是一个水资源短缺的城市。我市常年降水量1517毫米,水资源总量75.3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只有1050立方米(按2009年常住人口计算),仅为浙江省平均水平的57%和全国平均水平的50%。为此,我市历来重视水资源管理工作,到去年底,全市已建成大型水库6座、中型水库24座、小型水库379座,加上河网可供水量,水资源供给能力已经达到23亿立方米/年,略高于近年全社会用水总量21亿立方米,有效地保障了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
调研组对我市贯彻执行《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情况表示满意,并希望我市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进一步推动这一法规的贯彻落实,依法保护和利用水资源,让人民群众喝上用上充足、干净的水,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调研期间,调研组还实地考察了宁波大工业水厂、慈溪上林湖水库、陆中湾泵站。市人大城建农资环保委主任委员史明华、副主任委员高明政等陪同调研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