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卓祥騋约请市人大代表、浙江东红船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李红莹,市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和交通银行宁波市分行负责人等召开协调会,协商讨论交通银行宁波市分行关于建造中船舶抵押业务管理的办法,征求市人大代表对该办法的意见建议。标志着在建船舶抵押贷款业务有望在我市率先开展。
在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李红莹等3位代表提出解决我市船舶修造企业在建船舶抵押贷款的建议。由于受当时的经济形势和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该建议没能得到有效办理,代表反馈办理结果不满意。之后,通过省代表向省人代会反映,尤其是浙江东红船业有限公司作为市委确定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卓祥騋服务联系的企业之后,开展在建船舶抵押贷款业务工作再次被提上议事日程。常委会每年结合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就我市开展在建船舶抵押贷款事宜与市发改委等部门和宁波海事局、交行宁波市分行等单位进行协商,特别是得到了省经信委、省海事局、省金融办和浙江银监局的支持后,进一步加快了推进步伐。日前,交行宁波市分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相关管理办法,就借款人条件、业务期限、申请审批、授信额度提用、贷后管理等问题提出具体意见。
卓祥騋副主任强调,开展在建船舶抵押贷款业务是人大代表的呼声,反映了人民群众尤其是船舶工业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的心声。交通银行宁波市分行积极办理代表建议,敢于创新、大胆尝试,体现了对人大代表的尊重和对全市船舶工业行业的支持。此项业务的开展,既为船舶工业行业打开融资大门,推动行业发展创造条件,也能给金融单位发放贷款提供新的渠道,可谓双赢之举。对于交行市分行提出的具体操作办法,希望加强沟通、继续磋商、先行试点、积累经验,争取在年底前有新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