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组由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兰娟带队,在甬开展贯彻实施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并调研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检查组一行听取了市政府及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委、市财政局有关情况汇报。
2007年科技进步法修订出台以来,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扎实推进落实科技进步法,推进实施“两创战略”、建设创新型城市作为发展战略核心,坚持科技工作十六字方针,区域科技进步与创新方面有了显著发展:城市综合创新能力稳步提升;重大科技奖项连年丰收,专利、品牌、标准“三大战略”深入推进;科技创新投入稳定增长;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快速发展。检查组一行对我市取得的成效予以了充分肯定。
检查组指出,宁波在政策引导、区域创新体系完善、科技发展战略提升、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大财政科技投入方面花了大力气,下了真功夫,有了好效果。然而当下,企业的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尚未真正确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依然滞后。突出表现在企业的技术来源局限于引入和购买;发明专利在授权专利中的比率和数量低于同类城市平均水平。
检查组建议贯彻科技进步法,要紧握三个法宝。就是要推进制度改革,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激励科技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要立足一个根本,牢固树立企业作为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要把握一个关健,加强资源整合、信息整合,推进产学研紧密结合。要孕育一种灵魂。大力培植科技创新文化,推进文化创新建设,以文化创新理念创新推进科技创新。
检查一行还实地察看了宁波欧琳厨具有限公司、宁波荣大昌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市政府副秘书长陈炳荣、市科技局局长郑瑜参加汇报,市人大教科文卫民侨委主任委员车荣辉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