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点击观看视频 点击进入留言提问
随着各行各业相继开业、运行,宁波市迎来了春节后的民工返城高潮。外来务工者满怀希望,祈盼能在甬城找到满意的工作,实现自己的理想;处于转型中的宁波大小企业,也希望招到合适的人才,在商场上占有一席之地。2月24日起,中国宁波网和宁波日报联合推出“温暖•返城务工”系列《对话》,关注外来务工者的甬城求职路。
2月26日下午3:00——4:00宁波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将走进《对话》直播室,就外来务工人员遇到劳动争议该如何维权这一话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和探讨。欢迎您留言提问,或登录中国宁波网天一论坛发贴、提问,同时也可拨打热点参与电话:87685369,与主持人和嘉宾及时互动。
嘉宾介绍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占建国;市劳动保障局法规处处长 戚伏堂;市劳动保障局仲裁处处长 陈幼辉。
————————————————————————————————————————————————————————————————————————————
主持人:这些年来宁波针对外来务工人员推出了很多政策和措施,为了让他们在宁波生活和工作,和务工过程中方方面面都有安稳的心态,可以说方方面面的政策都令大家感觉很温暖。但是有些人不是太了解,比如我对这些政策就不太了解,能不能介绍一下?
占建国:好的。就劳动保障系统来看,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政策主要集中在这么一块。2008年元月份推出了外来务工人员的综合保险的套餐。这个政策推出以后受到广大的外来务工人员,包括企业的欢迎。在2008年,全国两会当中,毛市长参加这个会议,全国各地都感觉到这个政策非常好,被称之为“宁波模式”。就是把外来务工人员的几个保险放到一块儿,推出一个套餐,这样的话无论对企业来讲,还是对外来务工人员,都是比较好的一个政策。这是一个。
第二个,对于外来务工人员到宁波务工,如何提高他的劳动力素质,培训部门推出了一个为外来务工人员到宁波打工,有一个免费培训的政策,就是通过培训,我们政府买单,给他培训了以后,让他掌握一技之长,然后为他更好的找工作、就业提供一些方便。
戚伏堂:外来务工人员到宁波找工作也是免费的,这段时间外来务工人员返乡比较多,企业用工比较大,集中一旦时间开展一些专场,全市劳动力市场都在开专场,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方面做一些实事。
主持人:很多外来务工人员刚到宁波找工作的时候,包括到其他地方找工作,最怕的就是万一碰到骗子,尤其是黑中介,在网上一搜索就会有很多。节目之前占局说到,现在宁波市正推出一个“春雷行动”,专门针对黑中介进行打击。那么这个详细的情况能不能也介绍一下?
戚伏堂:好的,最近省里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厅、公安局等联合下发文件,开展打击黑中介的“春雷行动”。如果外来务工人员到宁波以后,受骗上当了,都可以投诉举报。劳动保障部门是12333,在工作期间都可以打通,投诉以后我们会及时处理。一个是黑中介取缔,另外一个个人上当以后,我们会采取措施,相应挽回一定的损失。
主持人:“春雷行动”实施以后有没有收到举报电话?多不多?
戚伏堂:现在有一些,市本级的,市区范围内总体情况还不错。
占建国:这种情况下外来务工人员到宁波,最好到人力资源市场去应聘,不要到不正规的,马路边的人力市场去,要到正规的人力资源市场去。如果发生上当受骗,要及时举报。
戚伏堂:现在12333周末没有值班,日常是值班的。如果紧急的话也可以打110,和我们是联网的,他们可以通知我们,我们也会及时处理。
主持人:因为我想外来务工人员,他有的时候,尤其是外地的来,可能在别的地方也在工作,但是想来宁波发展,正好趁周末来。如果有合适的单位就去,没有合适的单位,周五来了周日就回去了。这样离宁波不是很远的地方的外来务工人员,趁这个时候来应聘,可能会出现盲目的现象。那么我想,劳动保障局在这个时候,还有人力资源中心,能够在火车站、公共汽车站有非常明显的标志,一下车就可以在出站口看到很大的标志,可以知道哪里有人力资源中心,哪里可以找工作,这样可能就可以避免上当受骗的情况。不知道在目前,有没有这样的指示牌?
戚伏堂:你这个建议非常好。这项工作实际上我们也在进行,比如南站广场那个地方,宁波市的人力资源市场在哪个方向,也有人发提示卡,希望他们不要随便在马路上招工,要在正规的人力资源市场去招工。应该说各地也是在做一些事情。
如果要单单设立一个广告牌不太容易,各方面都要审批,涉及到城市的市容市貌。我们前几年是采取告示、发卡的形式,像名片一样的东西,告诉外来务工人员来了以后应该怎么样,也有这样一些措施。
主持人:这样最好,到陌生的城市总会碰到陌生的事情。还有,对于外来务工人员最担心的,到了宁波找了工作,立足下来了,我的工资收入是不是真的能够得到保障。这两年一谈到外来务工人员的问题,首先会想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这个问题在以往听到宁波的情况是比较好的,为了完善这方面的制度,不知道宁波做了哪些工作?
戚伏堂:宁波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应该说在全国还是做得比较好的。有几个措施,也可以说一说。一个我们政府高度重视,部门之间职责非常明确。以往拖欠农民工工资一般在建筑工队方面比较多,市政府也比较重视,比如市政府一些重点项目也是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建筑施工一般是建筑委员会负责,交通施工单位是由交通部门负责。这个措施实施了以后,行业监管的职责加大了,监管能力提高了,这两年建筑施工单位的一些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有所减少,这是一个措施。
第二个措施,我们建筑企业实施了担保制度,施工单位一旦发生拖欠工资的情况,包工头跑了的话,可以在保证金中支付。
第三财政也有一些垫付资金,如果民工生活受到影响的情况下,垫付资金拿出来,先解决他们的基本生活,再有一个周转的时候,帮他们追回。
包括我们其他的,对企业实施了网格化的管理,实时监控企业的生产经营状态,发生拖欠工资的情况可以及时处理。这些措施实施以后,我们2009年包括2010年春节之前,这段时间我们集中了三个月时间进行清结工资工作。相对来说清结工资工作力度比较大,比上年相比下降了38%左右,就是拖欠的企业数、拖欠额度也有所下降。外来人员到宁波打工,工资的权益是可以得到保障的。
主持人:在年前的时候我听到几位记者在采访中碰到这样一件事情,我们在采访中记者碰到这类问题的话,基本上都是一些相关部门都是协商进行解决的。其中有一个问题是这样,就是有几位,也不算是外来务工人员,他们有外地的有本地的,在北仑的一家公司做销售业务。这个销售人员就是都有提成,每个月还有工资。据说是这个提成已经一年了,工资是按照50%开给他们的,拿业务提成。但是他们的业务提成一年没有发给他们。到10月份的左右的时候,他们到,也是一家私营企业,到老板那里要工资,要了几次都说不在,出差了,始终碰不到老板的面。后来几个人一起到老板家找,老板娘说他不在家,就我一个人在家,要钱没钱,要命一条,爱怎么样怎么样。后来员工又多次去,都没有找到。后来据说是跟相关的北仑的劳动局的仲裁部门,好象也进行沟通过,但是到现在还没有拿到工资。
我不知道接下来,像这样一些人,他们是直接向宁波市的劳动保障局仲裁委员会去寻求帮助呢,还是能够在其他方面得到帮助?
陈幼辉:这个应该来说,实际上企业应该是存在拖欠工资的行为,因为提成也是工资的一部分。所以这种情况发生以后,实际上作为当事人,有几种方法可以处理。第一个,如果企业比较大的,一些大的企业宁波市都成立了,特别是200人以上的企业,都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可以通过企业内部解决,这个应该是比较快的。
另外就是我们现在这一块还在各个街道、乡镇,包括部分的村,都成立了区域性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你可以及时向这些调解委员会去申请调解,都有专职人员,可以及时进行处理。
如果这个还不行,就可以直接进入到申请仲裁,向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我们一般情况下,45天到60天可以结案,就是把案件处理掉。处理以后,如果企业对我们的裁决不服或者怎么样,那是另外的。如果服了,像工资数额比较小的,都是终局裁决案件,就是仲裁委员会裁决以后,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主持人:他们这样的情况据说已经有一年了,拖欠提成工资。您也说了,这个提成也是工资的一部分,已经是拖了一年没有给。他这种情况,到老板家去找,始终碰不到老板的面,在以往的过程当中,你们办理的案件过程当中有没有碰到这样的情况?就是说我没有钱,要命一条,这样的情况有没有?碰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陈幼辉:这实际上也是老板娘自己说的,她肯定也有自己的资产。如果申请仲裁了,根据申请裁决以后,如果她不执行,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包括,她肯定有企业的资产,如果是个体工商户或者是全资的个体性质的全资的,以个人得财产付连带责任。
主持人:也就是说只要这个公司存在,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我听说过公司倒闭的这种形式,老板也跑掉了,员工的工资没有开,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强制的,比如说对他的企业或者公司进行拍卖或者怎么样,来把拖欠的员工工资给他们付掉,是不是有这样的说法?
陈幼辉:有的,这几年都在做。就是在企业破产清算的时候,工资,包括社会保险,执行程序上是第一位的。
主持人:这两年在宁波出现这种情况多不多?或者说他碰到这种事情的时候,出现这种情况的话,最后的结案率或者说满意度,达到什么样的程度?
陈幼辉:可以这样说,通过申请调解,宁波市一年的案件量,乡镇调解机构包括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全大市一年3万多件,劳动争议11000多件。仲裁委员会这一块30%是工资的争议,拖欠工资、拖欠加班费等等,这些应该来说,绝大部分都是在规定的时间里得到了解决。也就是除了可能会出现,老板逃逸,或者资产没有了,这种情况可能会出现问题,决大部分都是得到顺利解决。
主持人:还有一个问题,对于外来务工人员现在来宁波找工作,我发现这样一个情况,就从我们系列《对话》推出,今天是第三天了,前两天感觉到一个非常让我欣慰的问题,就是现在的外来务工人员,他们到宁波找工作不再像以前说,我只注重我的工资多少,现在除了我们的工资开始有所上涨以外,还有很多的企业、公司,都会给来参加工作的人五金、三金,还有房租、解决住宿、解决中餐等等,跟以前的,就拿前两三年来讲,都有大大的不同。对于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的工资水平的提高,是不是也有一个什么样的规定?
戚伏堂:外来务工人员的保险、工资问题,一个政府主要的措施,一个措施就是说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就是所有员工在宁波,包括浙江省范围,所有参加工作的人,只要付出了正常的劳动,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外来务工人员,包括宁波本地人,在企业工作的付出了正常劳动的,政府规定有一个最低工资线,市本级是960块,就不能低于960块,这是一个措施。
至于工资高低问题,这个主要是靠市场调节了。对于这个人能力怎么样,企业是不是愿意吸纳他,工资高低是可以谈的。我这个人能力比较强、水平比较高,我们看到也有什么年薪,20万以上的,也有。
主持人:还有在工资保障这方面,从我个人的感觉,这两年一些外来务工人员到宁波来找工作,明显的从工资收入上,已经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像今年我们所说的,在找工作的过程当中,还有人比较注重的一点是什么呢,就是节假日,是不是能正常休息,还有是不是带薪休假。比如我们工作了一年或者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作多长时间之后,可以享受五天或者十天的年休假。不知道对这方面,宁波市我们劳动局这方面有没有一些强制性的,或者说比较好的,能够让企业实施下去的一些规定?
戚伏堂:这个规定应该说是全国一致的,宁波没有特殊的规定。
主持人:有一些企业不一定能够很好地实施下去,有没有什么监督?比如全国都有这个规定,但是有的企业想了一些办法,就没有办法执行,有没有好的监督办法?
陈幼辉:目前这方面的案件,实际上从2008年以后,特别是2008年底、2009年、2010年到现在为止,这样的案件到仲裁部门已经是上升的趋势。一年以后企业如果不给安排,职工有两条途径甚至三条,一个,向我们的,刚才说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由劳动行动部门进行处理。另外可以申请仲裁,具体的标准就是说,本人连续工作,累计工作年限,本企业累计工作年限,或者另外单位到他那个单位去做,只要累计工作12个月以上的,都可以享受年休假。
比如现在是2月份,我在2月28号那家单位,比如说是劳动合同到期了,3月1号我到另外一个单位做了,这样做起来,把前面单位的工龄加起来,只要是满12个月的,都可以在这个单位享受年休假。
主持人:也就是说可以在不同的单位,工作年限累计12个月以上,就可以享受年休假?
陈幼辉:对,但是前提是那边单位是没休过的。如果休过的就没有。另外一个就是说,年休假还要根据工龄长短,工龄是一年以上十年以下是5天。10年到20年的,10天。20年以上的,15天。而这个我们所说的5天、10天、15天,都不包括星期天、法定节假日的。也就是说如果连续休5天,可以两头星期天加起来,就有9天了,所以是扣除周末的。
主持人:现在一些年轻人找工作,已经不单纯的说赚钱糊口,要的是生活状态,在工作的时候可以非常忙碌,休息的时候可以由一个安逸的休息日。所以对于带薪休假这个问题,如果我们能够休的话,陈处,在你们了解的情况中有没有,休假可以,但是工资不给开,有没有?
陈幼辉:没有,但是存在有一部分企业还是存在,少部分企业,在宁波市一些大企业基本上都实施了这种年休假制度。但是也有很少一部分企业没有实施。没有实施,职工可以维权,刚才说的通过监察、仲裁,包括信访,可以维权,要求企业支付年休假的工资。这个年休假的工资应该是按照300%来计算的,但是原来一天已经在做了,这天在做的话是没休,这天的工资已经给了,维权的时候还可以拿200%。
主持人:有这样一个问题,有一个外来务工人员在宁波很多年了,她在保洁公司工作,大概40多岁的女性。她在保洁公司大概一年多了,工作完了下班之后,出了公司门口不远被出租车撞了。具体的赔偿我不太清楚,后来就打石膏了。医院说要休假三个月,后来三个月的时候没有完全恢复,又继续休息。然后大概到七个月的时候才完全把石膏拆了。后来回单位上班,她跟老板商量,能不能赔偿误工费?老板说,第一,你是在离开单位之后受的伤。第二,她是在去年的3月份提出了辞职报告。当时辞职报告是写上去了,但是公司还没有批。所以就拒绝给她赔偿她提出的工伤费。我想问一下,她可以得到赔偿吗?她的申请合理吗?
陈幼辉:职工在上下班的途中,也就是说她从单位出来,是往家走的,也就是在上下班的途中遭遇了机动车事故,并不是电动车或者什么撞的,现在是出租车。这种情况下,一般是属于工伤。在工伤的情况下,由于她是出租车给她撞的,所以这种情况下首先有一个民事赔偿。也就是说,首先是要出租车赔给她。出租车赔完以后,或者是出租车赔不起了,这种情况下,或者是他实在没有财产可以执行了,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企业执行工伤。也就是总额补差,他那边赔够了,企业就不用承担了。赔不够,余下部分由企业承担。
所以这一块就是说,而且刚才说的七个月治疗期间,一般情况下在治疗期间,医疗费、工资等等,都由单位承担。而且职工,比如说是后来就好了以后,如果她提出了要求解除,还有一个钱,就是说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中止劳动合同有一个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的医疗补助金。
主持人:像其中一个原因,她在3月份就提出了辞职报告,但是手续没有办完就出现这种情况。这个算不算他不履行工伤赔付的原因之一?
陈幼辉:劳动合同法提出以后,职工都有辞职权。只要认定是工伤了,工伤有个原则,就是无过错原则,出了事情以后,虽然职工有一定的过错或者别人有过错,但是一旦认定为工伤,所有的,包括医疗费、工资,包括受伤之后,打过石膏的话肯定构成伤残等级了,所以还有一定的伤残补助金。
主持人:据我所知是后来给她500块钱,说是因为当时正在办理辞职。因为也是外来务工人员,全家都在这里务工,碰到这种事情。当时可能是出租车司机赔付了,企业也就不赔了。既然出租车司机赔付了,企业就不用赔付了。
陈幼辉:所以我刚才说了,她构成的级别我估计不是很高,如果出租车司机赔给她了,一般来说,可能已经超过了工伤应该赔付的了。所以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算下来的确是够了,确实就不用承担了。如果是不够,那企业应该要再给。是这样的情况,所以关键是刚才说的总额补差。
戚伏堂:工伤保险有一个是,认定工伤以后要伤残等级鉴定,应该是多少级的赔多少。如果出租车参加了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话,汽车的参保单位肯定要赔的。如果达到了工伤赔偿标准,就不用赔了。如果不够还要补。
主持人:还有网友说到这样一个事情,新年伊始,人保部出台了有利于农民工的社保、医保政策,新型医疗合作可以全面对接,至此宁波市2007年出台的外来务工人员保障的缴纳标准暂行办法似乎已经到了尽头。这个办法我认为最大的弊端是外来务工人员只有大病医保,没有正常的医保,更不能和其他城市转移对接。在宁波参保只能在宁波享受保险。不知道这位网友说的情况是不是属实?这个问题究竟是怎么回事能不能介绍一下?
戚伏堂: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了,宁波应该说是比较先进的,全国是领先的搞了外来务工人员的保险。外来务工人员也不用缴费,企业缴费也比较小,外来务工人员的养老、医疗、生育、失业等都是有的,基本和当地人是一样的。他说到人保部出台转移办法以后对他们有什么影响,这个问题我想,他提到有一定的道理,涉及到重大政策的调整问题。我想相关部门肯定会研究的。
主持人:在这里其实有很多的一些政策、法规,我们在前两天做节目,包括这两年,大家都知道我们很多的一些相关的出台的政策和措施,就宁波的政策和措施已经走在全国的前列了。而且有些是作为范例让全国来学习的榜样。这方面可以说,还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相关部门也在不断地努力,希望可以做得更好。大家也已经看到了,在医保、社保方面也做了很大的努力,在节目之前我们也说到社保异地相互转的,宁波允许有这样的转,但是还需要外地能够和你形成一个网络,不能说宁波说可以转就可以转了。
在这里还有位网友说到这样一个问题,就是说现在来宁波务工的人员各种各样的,有大学本科、研究生甚至有博士生,还有一些只有高中文凭甚至是初中文凭。这些人都很想在宁波立足、生活下来,但是缺的是一技之长,如果到宁波来,某一个方面有所欠缺的,是不是可以培训之后找到合适的岗位,这样是不是更好?不知道是不是有这方面的培训?
戚伏堂:这个培训是有的,可以到劳动保障网上去查一下,培训的工种是有的,对外来务工人员也有相应的免费的标准。比如一般性的培训,可能200块左右的培训是免费的。技术要求高一点的免费标准还高一些。
主持人:比如现在我们宁波这次招工的时候我也了解到,非常热门的,电工、钳工,这些我记得是在昨天还是前天的时候,我看到有一个网友发的帖子,他一个老乡来宁波,是学电工的,来了好几天了,天天到人力资源中心去看。他一直拿了很多资料在选,别人问他为什么不着急?他说现在需要电工的很多,要找一家非常合适的单位才去。就你们了解,宁波市场上最需要的人才是哪方面?
戚伏堂:宁波市总体还是加工业为主体的外来务工人员求职的市场。外来人员,从目前招工的单位,急需招工的一些单位的情况来看,还是一线的操作工为主,熟练的操作工比较热门比较缺。这方面就是说,实际上是需要劳务对接了,输出地最好有相应的培训机构培训好,输送过来相应的企业对接进去就比较好。
主持人:昨天我们也聊到,像安徽阜阳,他们都是成批过来的,就是有对接的。在当地进行培训,培训好之后找到合适的企业,然后统一的全部都送到企业来,需要什么样的工人个给你培训什么样的工人。作为劳动部门,有没有这样的,鼓励企业,比如有的企业需要针织女工,但是就是无奈于我找不到一个对接口,有没有从中牵线搭桥?
戚伏堂:有这个平台的,我们就业局有这么个科,也有那么一些人专门从事这方面的工作。如果说用人单位也好,外来务工人员也好,有这样的需求要对接的话,可以和就业管理局联系。
占建国:宁波和其他各省市的,校校合作,校企合作,劳务对接,我需要什么样的人,你培训好的到我这里来,这个有的,我们每年都在做。也可以就业局出面牵头,邀请一部分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到外地去,对接或者定向培养,都有的。
主持人:我们跟学校这样合作还是比较容易的,如果说能够企业跟学校对接的话,需要哪些人才,通过学校的培训。但是现在还有一部分人员比较零散的,不是应届毕业的高中生、中专生,零散的人员有没有可能,我觉得是比较难,比如某个省某个乡镇里面,我可以张贴一些告示,宁波某某企业要在这里招些什么样的工人,可以去报名。然后通过他们的招聘,跟我们的企业再进行对接,招这样一些人员,我觉得这些人员相对学生来讲,有些人员已经找了很多次工作都没有成功,还有已经有家了,有一定年龄,心比较稳了,这样的不知道有没有?这种可能还没有?
陈幼辉:劳务输出大的县市有这样的培训班,已经在做这样的事情。有部分,特别是劳务输出比较大的地方。特别是提高他们的技能,办一些技能培训班等等,在做这样的事情。也是劳动行政部门在做这样的事情。
主持人:还有网友说,似乎外来务工人员没有合法的户口,如何管理他们的户口和生育问题?还有对于外来务工人员,他们的生育保障,比如说在怀孕期间,在务工方面还有生育方面,是不是也能够在宁波享受到跟宁波市普通的老百姓的这样的待遇?如果企业不履行这方面的义务,是不是也可以提出到正常合法的程序去需求自己的权益保护?
陈幼辉:这方面宁波市可以说,特别是对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这个跟宁波当地的职工是一样的,一视同仁,不存在有歧视或者怎么样。
主持人:比如说,宁波本地户口的人,剖腹产和顺产,报销的额度和休假都有明确的规定。外来务工的女性也是一样的吗?
陈幼辉:同样的享受。
戚伏堂:参加了保险的都一样的。
陈幼辉:没参加也可以让企业来支付。
戚伏堂:企业没有让她参加生育保险的话,也要按照这个保险的标准企业要给她。
主持人:你们有没有接触到这样的投诉?因为生育问题,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了,有这样的现象吗?
陈幼辉:有,但是基本上女职工提出来都可以得到保障。但是有一个前提,就是计划生育之内的。
主持人:在务工的过程当中,外来务工人员不知道自己的权益怎么样保护,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什么样的侵害,或者我们觉得不合理的时候,可以找劳动仲裁部门帮助我们解决问题?
陈幼辉:涉及到劳动者的权益非常多,刚才所说的工资,也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另外还涉及到社会保险,我们的五大保险。还有一个是平常的,比如说在工资中还有一个加班费问题。包括现在,刚才你说的三金、五金,还有一个其他的假期、年休假,等等的,还有保险、福利,等等这些,既然你在企业工作了,在我们说同工同酬是一个大的原则。一旦你觉得受到侵害了,我在前面说了,一个可以寻求帮助,一个就是说,当地的调解机构的调解。另外我们司法系统开展法律援助也很多,工会的法律援助,你都可以找。如果最后还解决不了,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主持人:比如说,我觉得哪里我都不相信,我就相信劳动仲裁,不通过其他任何中间部门,遇到事情直接照劳动仲裁部门,可以吗?
陈幼辉:可以的。
主持人:会不会有这样的情况,我在寻求劳动仲裁部门对我进行保护的时候,事先是不是要准备很多的相关的资料?比如能够证明我的权益确实受到侵害了?
陈幼辉:这一块也是提醒各位,到宁波来打工的外来务工人员,你平时自己要小心一点。包括本人的劳动合同、考勤卡、各类协议等等,包括像工资单、上岗证,这些东西都要保护好、保存好。一旦出现问题,都可以提供一个,能证明你是这个企业的职工,然后就是存在了,企业对你哪些方面的侵害,就找出哪些方面的证据来提供。只要能提供证据,能有效的,或者形成证据链的,一般情况下都可以得到保护。
主持人:有这样一个问题,从我听说的一些情况来讲,不占少数,就是说试用期的问题。有些单位在招聘外来务工人员的时候都存在试用期,试用期长短不一,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甚至半年都有。试用期的时候不签订任何劳动协议,比如一个月,没有签订任何协议的时候,恰恰可能产生一些工伤、意外伤害。这种情况下,可能作为外来务工人员就拿不出可以证明我在这个公司是在试用或者怎么样的证明材料,这样是不是比较难办?
陈幼辉:对,首先这些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里面不签劳动合同,都是违法的。试用期的长短是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来确定的,并不是进了单位先用一下再签合同,这是大前提。
主持人:现在是不是都有一个非常明确的规定,只要你用工单位用这个人了,你就要签定协议?
陈幼辉:签订劳动合同,必须要签。
劳动合同法是明确规定的,规定是一个月之内必须要签合同,最好是进来就签。第二个就是,试用期的长短是根据劳动合同签订的期限长短来决定的。比如说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不超过一个月。一年到三年的是两个月,三年以上是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完全是根据劳动合同期限长短来定的。并不是进来先试一下再签合同。所以这样的企业都是违法的。
主持人:一旦出现这样的情况,作为务工人员,如果我觉得他是,怎么说,侵害了我的权益的话,我可以寻求劳动仲裁部门的保护或帮助吗?如果你们处理这件事情的话会怎么处理?
陈幼辉:我们这里经常遇到这类案件,比如工作了两天三天,有的甚至工作了半天就发生了工伤事故。这个时候,因为这种事情往往发生在建筑工地比较多,只要你能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你跟这个企业有劳动关系的,或者是只要有相关的证据证明,一般情况下可以先申请,要求跟企业有个确认劳动关系,是不是劳动关系存在,也可以打这个官司。先确认了有劳动关系,再第二步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以后,再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然后可以得到一系列的维权。
主持人:像陈处介绍的这样的情况,对于这方面的一些常识性的东西,我觉得是有必要在一些企业或者一些单位进行宣传的。在我的印象中都存在这样的认为的情况,我想对于更多的人,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我相信他们肯定也会同样认为说我的试用期是理所当然不签订劳动协议,就盼着试用期之后可以签订劳动协议,我想这样的情况不在少数。现在我不知道,可能我孤陋寡闻了,但是我周围了解到的情况很多都是这样的。可能这方面的宣传,作为劳动部门是不是也应该组织企业,或者下到企业当中去进行一些必要的宣传?
占建国:这个工作我们一直在做,自从劳动合同法颁布以后,就进行了大范围的、深入的宣传。现在我们每年,劳动部门都会深入到企业去,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方面的一些宣讲、培训。不光是市里在做,各个区也在做,一直在做这个工作。包括干部进企业、服务促发展的活动,有的是上门去服务宣讲,有的是发小册子,有的是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咨询,我们每年都会结合一些大的活动,到天一广场、人力资源市场,到社区设摊,接受群众的咨询,还发一些小册子。另外是直接到工厂去、到企业去进行宣讲。
主持人:我在想这样一个问题,占局说到发小册子,能不能在人力资源中心这个地方,随手可以拿到的。因为有一些人来了之后可能很快就找到工作了,当他到了企业才发现,我可以享受,一进到单位就应该签订劳动协议,这个时候已经发现过了试用期了。如果在找工作,一找工作就知道有这样的规定,是不是更好?
占建国:我们在人力资源市场都有放这些小册子。一来就首先拿这个小册子,不管有用没用先看一看。
主持人:这样非常好,让外来务工人员少走一些弯路,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本来还有更多的问题想问在座的三位嘉宾,还想问一下,作为外来务工人员也好,还有本地的人参加工作的话,入工会是怎样的规定?可不可以问你们这样的问题?比如到了企业可以享受这样的权益、那样的权益,但是还有一个工会组织方面的要求,不知道可不可以问这样的问题?三位知道不知道?比如有的企业里面要入工会要达到什么样的要求。
戚伏堂:工会法里面有明确要求的。
占建国:尽量吸收外来务工人员加入工会行列,这个工作一直在做。
陈幼辉:首先这个企业有没有成立工会,这是最关键的。如果成立工会了,这个企业有工会了,一般大部分的职工都可以加入,就是没有名额限制的。外来务工人员和本地务工人员是一样的。
戚伏堂:没有比例限制。
陈幼辉:关键是这些企业有没有成立工会组织。
主持人:我们今天的节目到这里就结束了,还有很多问题不能一一解答,大家可以登录宁波市劳动保障局的网站,在上面可以了解到很多相关的问题。时间的关系,我们在这里就结束今天的节目,再次感谢三位嘉宾,也感谢各位网友的收看,我们今天的节目到这里就结束了,下期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