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1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刘奇带领省人大内司委有关同志在甬开展立法调研,就《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修订草案)》广泛征求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瑞法,市政协副主席、总工会主席胡建岳,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王梅娟、副主任岑初申等陪同调研。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09年立法工作计划,《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修订草案)》拟于近期由省人大内司委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这部地方性法规,对于规范企业用工管理,维护企业员工合法权益,促进和谐企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2日下午和13日上午,刘奇一行分别与在甬部分省人大代表、基层工会干部和职工代表以及劳动保障局、经委、国资委、贸易局、民政局、卫生局、发改委、工商局、安监局等部门有关同志进行了座谈,听取大家对条例修订草案的意见、建议。13日下午,刘奇一行还赴宁海与当地部分企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座谈。
刘奇对我市积极推行集体合同制度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给予了高度评价,对我市各方面针对条例修订草案提出的意见、建议表示衷心感谢,他表示省人大常委会及相关工作机构将认真梳理研究这些建议、意见,使条例修订草案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实际需要,出台后能在规范企业用工、维护职工权益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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