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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对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06月09日 15:33

  问:暨书记,你好,我是今年宁波大学的应届毕业生,户籍就在江东区。7月份毕业,现在正在到处找工作。但是今年的就业形势确实很不容易,四处碰壁。因此我想自己创业,开一个餐饮店。我想问的是:政府有没有这方面的优惠政策?比如税收、贷款等方面。

  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在今年的就业形势下尤其突出。为此区委、区政府对促进我区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就业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通知》(甬政办发[2009]1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专门提出了《贯彻实施意见》,对我区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部署了具体的工作任务。

  目前,我区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方面具体有如下五个方面的优惠政策:一、SYB创业培训:1、参训对象:持有《宁波市失业人员登记证》的我区高校毕业生。2、培训费用:参加定点机构举办的SYB创业培训的,培训费给予全额补贴(1600元/人)。3、培训课时:SYB创业培训共170个课时,培训时间6个月。4、培训课程:创业意识培训、创业计划书、创业实务(新开设网上创业实务)。

  二、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对在我区创办企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班学生,有关部门对初创企业可按照行业特点,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适当降低资金、人员等准入条件,并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1、减免对象:在我区从事个体经营的毕业2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班学生。2、减免行业:除建筑业、娱乐业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个体经营。3、减免范围:免交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期限自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

  四、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1、扶持对象:对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扩大到持有《未就业毕业生登记证》的我区生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贷款额度:2-5万元,经创业培训考核合格的,放宽到8万元;能提供有效抵(质)押物进行反担保的,放宽到15万元;3名以上(含3名)毕业生合伙经营解决就业的,放宽到最高不超过25万元。3、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借款期满,按期还款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申请贷款贴息,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

  五、创业带动就业奖励。1、奖励对象。具有本市户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2、奖励条件。在市辖各区范围内创业,领取营业执照满1年,吸纳5名(含5名)以上本市户籍劳动力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且按规定为其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满1年。3、奖励标准。创业带动就业奖励标准为一次性5000元。这位网友,为促进我区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班学生实现创业就业,我区在区劳动保障局和街道的社会保障与救助服务站都设有青年大学生创业服务指导中心,为有志于创业的青年大学生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项目推介、开业指导、小额贷款、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如果需要,你可以直接去创业服务指导中心进行具体的咨询和接受服务。谢谢!

稿源:  编辑: 朱希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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