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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杰民副主任赴江北接待市人大代表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06月08日 08:02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和副主任接待市人大代表的办法(试行)》规定,6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郑杰民赴江北,就新形势下依法拆违工作这个议题,接待市人大代表。费伟华、马福年、陈利珍、罗进、鲁连洁等市人大代表参加了接待。江北区领导俞雷、张忠根,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政府法制办和市人大常委会城建农资环保工委、代表人事选举工委有关负责同志陪同接待。

  座谈会上,市人大代表反映了目前基层违法建筑和违法搭建行为较为突出,严重阻碍城市建设进程,影响城市形象,破坏社会和谐,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违法建筑的产生有多方面的原因,但在查处违法建筑和违法建筑行为时,因为执法主体多头、处理程序较长,难以形成合力,无法体现效果,进一步导致了违法建筑出现蔓延的势头,直接制约城乡统筹和城市功能的提升。代表们建议,宁波市政府应借鉴上海的做法,出台相关的政府规章或地方性法规。

  参加座谈的政府部门及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负责人向代表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对拆除违法建筑相应的规定,以及下阶段的工作计划和思路。

  在听取代表意见和有关部门的情况介绍后,郑杰民副主任指出,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定期接待市人大代表,是密切联系代表的重要形式,也是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与市人大代表沟通联系的一个平台。市人大代表事先做了充分的调研和思考,很好地反映了基层拆除违法建筑工作的实际情况,对于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了解情况,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很有必要。从当前新形势下依法拆违的法律依据来看,法律已经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筑,去年实施的《城乡规划法》第68条,明确了《城乡规划法》相应的强制拆除权由县级以上政府行使;对于集体土地违法问题,国土方面的法律,以及《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等,都有明确的规定。但代表们反映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也是基层工作的一个现实问题,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必要进一步研究,形成操作性强,快速处理的工作机制,并明确责任落实的工作主体。同时,也希望江北区政府结合法律法规的有关精神,在操作层面上开动脑筋,创新办法,依法开展拆违工作,并在工作中做到公平公正,人性化拆迁。

  稿源: 宁波人大  编辑: 谢伶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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