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对话 > 代表在线 > 人大要闻 正文

构建代表与原选举单位联系的新平台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04月28日 08:20

  宁波市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全面推行代表履职登记工作,不断完善代表履职的激励和督促机制。根据这一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代表中心组组长暨代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代表履职登记工作。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再次强调,全体组成人员要带头参加所在中心组的登记,为全面推行代表履职登记制度作出表率。这意味着这项以“全部登记、全面监督”为特色的市人大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在全市全面施行。代表履职登记制度,是指每位市人大代表,不管是领导干部职务的代表还是其他身份的代表,都要根据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填写《代表履职情况登记表》,如实记录代表在大会期间工作和在闭会期间活动的情况,由代表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并向代表反馈意见的一项工作制度。全面施行这项制度,对于进一步密切市人大代表与原选举单位的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进一步增强代表履职意识,激发履职热情,参加代表活动,发挥代表作用;进一步增强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履职情况的了解和监督等,有着重要意义。

  一、法理依据明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五条规定,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我市施行的市人大代表履职登记制度是以原选举单位为单位进行登记、统计和分析、报告和反馈履职情况的一项工作制度,是对代表接受原选举单位监督的一项探索。监督的主体规定为原选举单位,符合法律规定。代表把参加大会期间工作和闭会期间活动的情况向原选举单位登记后,由原选举单位的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对登记的情况进行数据统计、内容分析、报告情况、反馈意见等,把《代表法》中抽象的规定变成了具体的做法。

  二、试点积累经验

  为了稳妥开展这项工作,2008年市人大常委会选择在海曙、镇海、宁海三个选举单位(市代表中心组)开展履职登记工作试点。三个试点单位的领导和有关工作机构思想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积极组织登记试点。登记表的发放率和回收率都分别达到了100%,编组在上述三个中心组的所有市十三届人大代表,包括10位市级领导干部代表、十多位县(局)级干部代表和多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都自觉参加了登记。原选举单位的县(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分别听取或者审议了中心组关于代表履职情况的报告和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关于代表履职情况的分析报告。有的试点单位还形成了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向代表作了反馈,试点取得了积极的成效,积累了具体工作经验。

  三、登记把握环节

  主要把握三个环节:一是登记表发放与回收环节。登记表要在年度适当的时候,由中心组或者代表小组发给编组在本组的全体代表,由代表本人根据平时记录的情况,填写《代表履职情况登记表》,每年一次。登记表经代表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后,交原选举单位的代表工作机构汇总。要求登记表的发放率和回收率分别达到100%。二是登记内容处理环节。原选举单位的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负责对代表履职登记表进行数据统计和内容分析,形成代表履职情况书面分析报告,既要肯定成绩,也要指出问题。肯定成绩时可以点名表扬,指出问题时可以“画像”。代表履职情况的分析报告作为中心组向常委会会议作代表履职情况报告的补充报告。三是听取履职情况报告和意见反馈环节。原选举单位的人大常委会会议每年要听取中心组作关于代表履职情况的报告,连同代表工作机构关于履职情况的分析报告一并提交会议审议,形成审议意见,并通过中心组或者代表小组向代表反馈。

  四、统一登记时间

  代表履职登记应以履职年为单位,每年一次。一般自一次会议开幕时开始,至下一次人代会例会开幕前结束为一个履职年。2009年的登记时间从2月18日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开幕之日起,到下一次人代会例会开幕前止,以此往复。这样的规定,能够准确、完整地反映一年来代表参加大会期间的工作和闭会期间活动的情况。

  五、规范表格样式

  《代表履职情况登记表》由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统一印制并下发。各中心组可以根据以往工作经验,为便于登记和统计工作,印制相关表、册等作为配套。此外,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还将统一印制《宁波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记录本》,作为代表记录参加大会期间工作和闭会期间活动情况的专用本子,每届配发一本。

  稿源: 宁波人大  编辑: 徐必夷
 
 
[发表评论] | 我要投搞 | 进入论坛 | 打印该页 | 后退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