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于2007年和一个国营企业签订了5年的劳动合同,现在正好工作满一年,但是现在的单位效益不好,我想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里并没有签订违约金的问题,而是另外用一张纸打印了一个违约金约定,让我签字。
我想问一下我现在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承担违约金???我的档案和户口是否可以拿出来??另外我先在想去其他的单位工作是否要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否可以和别的单位签约呢???
李红: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向用人单位书面提出,在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前提下不能与别的单位签约,原单位应出具解除合同证明书,另外用一张纸打印了一个违约金约定是否是附件?如作为合同附件,合同中又有服务期或竞业限制的约定则需要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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