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嘉宾访谈 现场传真 往期查询
 

  问:我于2007年和一个国营企业签订了5年的劳动合同,现在正好工作满一年,但是现在的单位效益不好,我想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里并没有签订违约金的问题,而是另外用一张纸打印了一个违约金约定,让我签字。

  我想问一下我现在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承担违约金???我的档案和户口是否可以拿出来??另外我先在想去其他的单位工作是否要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否可以和别的单位签约呢???

  李红: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向用人单位书面提出,在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前提下不能与别的单位签约,原单位应出具解除合同证明书,另外用一张纸打印了一个违约金约定是否是附件?如作为合同附件,合同中又有服务期或竞业限制的约定则需要支付违约金。

 
 
[关闭窗口
广告中心|联系我们|网站律师|设为首页
Copyright(C) 2001-2005 cnnb.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宁报集团职业道德监督投诉电话:87654321
中国宁波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