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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宁波市每年对各县(市)区的招商部门有考核任务,有任务总会反映好和不好两方面,体现在引进外资项目量和质的多少和好坏,那对于引进优质外资项目的招商单位有何奖励措施?

  李建华:根据今年全市对外开放会议精神,使更多的优质外资项目落户我市,特出台了《宁波市优质外资项目专项资金奖励实施办法》(甬外经贸资促[2008]106号)。奖励的优质外资项目是指符合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联合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所列鼓励类目录中的项目和符合我市产业集群发展和产业升级需要的项目。在项目合同、章程批准且外方资金到位50%后,按标准一次性给予奖励,奖励金额由4-10万不等。由市外经贸局会同市财政局每半年对各项目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核定后,由市财政局拨款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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