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今年外经贸方面有哪些重点扶持政策?
张琼华 :日前,市外经贸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2008年宁波市促进外经贸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了今年开放型经济财政扶持的重点。2008年我市“三外”扶持政策具有以下几个亮点:
一、扶持资金向进口倾斜。
今年,我市将继续加大对进口贸易的扶持力度,推动进出口贸易平衡发展。政策规定,对一般贸易进口额同比有增长且列全市前30位的各类外贸企业,给予5-15万元的奖励。对新开展进口业务且一般贸易进口额在200万美元以上的各类外贸企业,给予1-5万元的奖励。对当年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中的先进技术、先进设备、资源性产品进口额有增长且进口规模在100万美元以上的各类外贸企业,给予1-5万元的奖励,其中到境外开发并进口资源的全市外经企业,再给予50%的奖励。对进口节能降耗的产品和技术用于市内签订节能降耗责任状的单位,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对全市各类企业投保进口信用保险保费支出给予一定比例资助。鼓励引进外地进口企业(指母公司总部工商注册在宁波大市外的企业)在宁波注册登记并开展进口业务。对引进外地企业的有功人员根据进口实绩给予奖励。被引进企业当年进口额每超过1000万美元奖励被引进企业或主要当事人1万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鼓励办好全市进口贸易实习基地,提高进口业务人员业务操作能力。制定具体办法,对进口实习基地根据运行情况给予每家2—10万元资助。
二、鼓励外贸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和创牌认证工作。
鼓励外贸企业设立外贸产品研发、设计、检测机构。对全市各类外贸企业当年创办或引进的外贸产品研发、设计、检测机构给予奖励。支持企业到境外注册商标,开展管理体系认证。对出口额1500万美元以上的全市各类外贸企业,当年到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注册商标的,每家企业奖励5000元,其中农产品出口企业再增加5000元;通过各类管理体系认证的,每家企业奖励1万元,其中农产品出口企业再增加1万元。对各类外贸企业开展出口品牌宣传、收购以及在境外设立品牌专卖店或营销网络、售后服务机构等给予资助。鼓励企业创建和发展出口名牌。开展“宁波市出口名牌”评奖活动,设立2008年度“宁波市出口名牌”新秀奖和发展奖,给予获奖企业表彰和奖励。
三、支持发展国际服务贸易,鼓励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
加强国际服务贸易基础性工作,对建立我市服务贸易统计促进工作机制和制定服务外包发展规划给予经费支持。对服务外包企业取得国际认证予以支持。对服务外包企业在2008年度取得的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认证、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CMM)认证、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认证、信息安全管理(ISO27001/BS7799)认证、IT服务管理(ISO20000)认证、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认证等给予资助。鼓励服务外包企业积极拓展服务外包业务。对服务外包经营业绩突出的企业给予奖励;对服务外包企业参加各类国际服务外包展会给予资助。
四、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外经贸公共服务水平
加大外经贸人才引进及培训力度。对市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外经贸人才招聘引进工作给予经费补助。对2008年全市外经贸企业职工参加外销员、单证员、报关报检员、出口退税办税员、外贸财会人员等培训项目且取得合格证书的,给予培训费补助。加大进口及服务外包业务培训支持力度。对全市外经贸企业人员参加我市举办的进口业务培训和服务外包培训给予全额免费。
完善外经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进一步办好外经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对外经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给予资助。
加大外经贸宣传推介工作力度。
围绕优化结构、转变方式,进行专题业务指导、重大政策发布、外贸信息宣传、出口风险预警等,大力营造我市开放型经济工作的良好氛围,推动外经贸业务发展。
增强对外经贸企业的工作激励。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全市外经贸企业年度大奖评选等活动。
支持开展WTO相关工作及外经贸重大课题研究。对开展WTO相关工作及外经贸重大课题研究所发生的经费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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