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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业主没有权利拒交物业费用吗?

  入住近两年,一直没有封闭化管理,外来人随便出入,保安在岗睡觉现象多见;被盗,车被划伤,频见不显;要求物业维修的事宜,也是一拖再拖;物业工作人员态度恶劣;物业在小区公用的行车路上私自画停车位;

  重要的一点是小区目前没有业委会,一直受到物业和开发商的阻挠。就以上这些情况,难道业主没有权利拒交物业费用吗?我很想知道到底有没有什么部门是可以直接管理物业的?而不是现在由业主花钱雇用物业公司,还要由业主自己成立业委会来管理物业,并且再由物业公司不断阻挠业主成立业委会;怎么看,这一切都是个由物业起段的恶性循环事件。

  章波:物业公司有两级部门,一个是区里面的物业办,主要在街道社区配合,是这么一个组织,我们物业公司做的时候是接受业主委员会的委托进行的,如果业主委员会没有我觉得要跟政府的相关部门反映一下,成立以后决定这家物业公司要还是不要,物业费方面拒交不是很恰当。区下面还有城乡物业处,这都是我们可以反映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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