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业主没有权利拒交物业费用吗?
入住近两年,一直没有封闭化管理,外来人随便出入,保安在岗睡觉现象多见;被盗,车被划伤,频见不显;要求物业维修的事宜,也是一拖再拖;物业工作人员态度恶劣;物业在小区公用的行车路上私自画停车位;
重要的一点是小区目前没有业委会,一直受到物业和开发商的阻挠。就以上这些情况,难道业主没有权利拒交物业费用吗?我很想知道到底有没有什么部门是可以直接管理物业的?而不是现在由业主花钱雇用物业公司,还要由业主自己成立业委会来管理物业,并且再由物业公司不断阻挠业主成立业委会;怎么看,这一切都是个由物业起段的恶性循环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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